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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
关于《费县光明路畅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公示 | ||||||||||||||||||||||||
2022-06-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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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县光明路畅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费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本片区实际情况,拟定了《费县光明路畅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地点予以公布。截至2022年5月30日,《费县光明路畅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应征求意见39户,同意36户,同意率92%,现将征求意见汇总情况公示如下: 1.部分被征收人要求给予物业补贴。 2.部分被征收人要求安置在温河湾小区、杏坛书香、开元文轩、七福庄小区异地安置。部分被征收人要求原地安置。 3.部分被征收人要求落实解决员工入股,退休人员的取暖费、住房补贴、物业补贴、医疗保险,退回的部分养老金和工资等历史遗留问题。 4.部分被征收人要求无偿给予一套或两套124㎡户型的房子以及相应的车位和储藏室。 5.部分被征收人要求按照2019年的补偿政策执行。 6.部分被征收人要求解决免费办理房产证、核实证载面积、地价差异、公摊差异、苗木数量、房屋面积等问题。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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