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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
关于《费县映文南国土、自来水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公示 | ||||||||||||||||||||||||
2020-07-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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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县映文南国土、自来水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费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本片区实际情况,拟定了《费县映文南国土、自来水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6月15日在指定地点予以公布。截至2020年7月28日,《费县映文南国土、自来水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应征求意见16户,同意16户,同意率100%,现将征求意见汇总情况公示如下: 1.部分被征收人要求提高临时安置费、一次性搬迁补助费和安置房的物业补助费,要求减免安置房5年物业费。 2.部分被征收人要求提高空闲院落的补偿标准。 3.被征收企业要求土地给予合理补偿。
费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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