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房屋征收
关于《费县东周街北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公示
2020-09-0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zjj/2020-00000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9-04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住建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关于《费县东周街北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费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本片区实际情况,拟定了《费县东周街北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1120日在指定地点予以公布截至2020826日《费县东周街北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应征求意见315户,同意302户,同意率95.87%现将征求意见汇总情况公示如下:

1.部分被征收人要求提高临时安置费和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提高院落、配房、储藏室、自建房屋的补偿价格;要求提高免费套内建筑面积提高装饰装修补偿标准(封阳台、门窗);要求增加奖励措施,提高奖励金额。

2.部分被征收人要求超出安置面积部分的价格或比例应降低;要求降低车位价格并确权;要求取消公摊面积或降低公摊面积的价格;要求安置房储藏室免费

3.部分被征收人要求上调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1:1的比例;要求院落、配房、储藏室应1:1计算安置面积;要求根据家庭人口状况或行政级别列入安置面积

4.部分被征收人要求安置房应设计合理(公示设计图、简单装修节约成本、做好防水处理、一梯两户,设计户型南北通透,前后有阳台,落地窗、层高不低于2.9米);要求安置楼1层楼高于地面1米以上带院;要求顶楼向阳面按正常楼层高加盖阁楼,预留楼梯改复式;要求统一铺设地板砖,提供3个样板自愿选择要求安置办理安置房房权证;要求还建后以市场价再购买一套;要求安置区配建卫生室、超市、幼儿园等配套设施。

5.部分被征收人要求解决因修建政通路拆除配房和院落补偿、退还房改款等历史遗留问题。

6.部分被征收人要求解决未使用完燃气、电费、邮箱电视费等其他问题。

 

 

费县人民政府

202094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