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机构职能- 县政府工作部门
- 事业单位
- 乡镇(街道)
- 垂直单位
- 财政信息
- 旅游
-
行政执法公示
-
双随机一公开
-
养老服务
-
扩大有效投资
-
优化营商环境
-
社会救助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教育专题
-
医疗卫生
-
社会保险
-
稳岗就业
-
食品药品监管
- 脱贫攻坚
-
环境保护
- 公共资源配置
- 国资国企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社会信用体系
- 优化服务
-
应急管理
- 涉农补贴
- 乡村振兴
-
公共文化体育
- 审计公开
- 市场监管
- 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工作机构
-
组织领导
-
业务培训
-
工作推进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政策措施及解读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系列知识问答之一 | ||||||||||||||||||||||||
2023-08-29 作者: 点击数: | ||||||||||||||||||||||||
|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5月1日颁布施行,在《条例》颁布施行施2周年之际,特推出防范非法集资系列知识问答,利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 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屡禁不止,纠而复生,已成为金融领域的“顽疾”。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有关文件明确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工作责任、具体举措和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化解存量、遏制增量、防控变量,取得积极成效,风险总体可控。同时,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打非处非工作中仍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为全面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行政机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依据不足、手段不够等问题,提升行政处置效能,推动关口前移,加强源头防控,国务院2021年5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以更好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