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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维权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
2023-11-2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rb/2023-00000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11-21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金融办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近年来,一些不法组织或个人利用网购平台、社交平台、短视频等媒体形式以“代理退保维权”“专业反催收联盟”“征信修复”等名义,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通过捏造或歪曲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向有关部门恶意投诉或举报,并非法获利。此类行为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扰乱正常金融市场秩序,危害社会稳定。为遏制上述乱象,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维权风险,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警惕“非法代理维权”的危害

“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往往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咨询费”,或诱导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等,使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遭遇诈骗陷阱。消费者如受蒙骗退保,不仅丧失风险保障,未来再次投保时,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严重危害了消费者财产安全。同时,“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一般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银行账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存在个人信息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被买卖等风险,甚至骗取消费者的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存在账户被盗刷或非法转账的风险。      

 


二、自觉远离“非法代理维权”

    消费者应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切勿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等虚假承诺,不得实施或参与实施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捏造歪曲事实、伪造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等行为,不得为非法活动提供场地、资金等支持,主动防范“非法代理维权”侵害。


三、正确认识金融产品

   

    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时,一定要充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内容,详细阅读相关合同文本,谨慎签字确认。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购买保险产品要符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应匹配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征信异议申请、融资成本、抵押、担保、保险责任、现金价值等金融概念,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



四、切勿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消费者切勿轻易将本人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和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金融信息泄露给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从而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泄露或买卖而遭受经济损失。


五、依法反映问题线索  

    不法分子借“代理维权”之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经营秩序,涉嫌违法违规的,消费者可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追究相关非法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如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通过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行业纠纷调解组织调解,或根据监管权限向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如遇不法组织或个人通过互联网平合捏造事实、散播谣言的,可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反映。

消费者如遇不法组织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情况,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消费者如遇不法分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12363

中央网信办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咨询投诉电话:0531-51783922

山东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特此通告。


 

来源:德州市银保监局

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eJZxxwhomsFKjuPLH8vv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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