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机构职能- 县政府工作部门
- 事业单位
- 乡镇(街道)
- 垂直单位
- 财政信息
- 旅游
-
行政执法公示
-
双随机一公开
-
养老服务
-
扩大有效投资
-
优化营商环境
-
社会救助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教育专题
-
医疗卫生
-
社会保险
-
稳岗就业
-
食品药品监管
- 脱贫攻坚
-
环境保护
- 公共资源配置
- 国资国企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社会信用体系
- 优化服务
-
应急管理
- 涉农补贴
- 乡村振兴
-
公共文化体育
- 审计公开
- 市场监管
- 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工作机构
-
组织领导
-
业务培训
-
工作推进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风险提示
关于防范以“金融茶”等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 ||||||||||||||||||||||||
2024-05-31 作者: 点击数: | ||||||||||||||||||||||||
|
||||||||||||||||||||||||
近日,发现外地有个别茶企打着销售茶叶的名义,承诺一定期限后以本金加利息的方式予以回购。这类“金融茶”的业务模式脱离商品交易实质,由正常销售行为演变为一种追求高额回报的投资理财行为,隐藏较大风险隐患,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增强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高度警惕此类经营行为的风险,杜绝“一夜暴富”的错误思想,通过正规渠道投资理财,不轻信,不盲从,守住自己的血汗钱。对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积极向各地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将予以奖励。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来 源: 阳江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详细地址:http://gdjr.gd.gov.cn/gdjr/tzjy/content/post_4300874.html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