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费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版)
2024-09-1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zfb/2023-0000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9-10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政府办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费县人民政府及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费县政通路4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履职依据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府规章。

2.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5.行政权力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及结果,处罚强制信息、权力事项调整、行政复议文书。

6.会议公开

主要包括:县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体会议的有关情况。

7.决策公开

主要包括:年度决策事项、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情况。

8.执行和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和重大建设项目。

9.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统计公报、统计数据、统计年鉴。

10.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县政府预决算、县直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重点项目绩效、地方财政收支、政府债务信息、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11.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权责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共资源配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稳岗就业、教育信息、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公共文化体育、应急管理、房屋征收、养老服务、涉农补贴、农村危房改造、乡村振兴等。

12.公共企事业单位

主要包括:教育领域、卫生健康、水气热、公共交通领域企事业单位有关情况。

13.建议提案

主要包括: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14.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

(二)公开形式

1.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

2.《费县人民政府公报》:市民可通过费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feixian.gov.cn/zwgk1/fdzdgknr/jdbz/zfgb.htm

查阅政府公报地址:(1)费县政务服务中心赠阅点: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建设东路和327国道交汇处,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春秋冬季),2:30-6: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39-5971999;

(2)费县档案馆赠阅点:费县文化体育运动中心综合楼三楼(滨河路与兴业路交汇处),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春秋冬季),2:30-6: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39-5222903。

3.“费县发布”(微信号FXYMSXD)。

4.其他: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费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建设东路和327国道交汇处,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春秋冬季),2:30-6:00(夏季),联系电话:0539-5971999;费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地址:费县文化体育运动中心综合楼三楼(滨河路与兴业路交汇处),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春秋冬季),2:30-6:00(夏季),联系电话:0539-5222903。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费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费县政通路4号县政府楼一楼西侧政务公开办

联系电话:0539-502121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春秋冬季 2:30-6: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站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feixian.gov.cn/zwgk1/zfxxysqgk1/sqxxlct.htm,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信函申请。

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可将《费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完善,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费县政通路4号,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费县政通路4号县政府楼一楼西侧),联系电话:0539-5021218,邮编273400。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费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费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zwgk1/zfxxysqgk1/sqxxlct.htm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费县政通路4号县政府楼一楼西侧政务公开办

邮政编码:2734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春秋冬季 2:30-6: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5021218

传真:0539-5228004

电子信箱:fxzwgk@ly.shandong.cn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监督与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级及下级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本机关(电话:0539-5021218,传真:0539-5228004,电子邮箱:fxzwgk@ly.shandong.cn,办公地址:费县政通路4号县政府楼一楼西侧政务公开办,邮政编码:273400,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春秋冬季)、2:30-6:00(夏季))提出。本机关查证属实的,将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临沂市人民政府或者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39-8727092,传真:0539-8315500,电子邮箱:lysxxgk@ly.shandong.cn,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京路17号,邮政编码:276000,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1:30-5:00(冬季))投诉、举报,也可以向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39-8328114,邮箱:szffyb@ly.shandong.cn,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邮政编码:276000,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夏季)、1:30-5:00(冬季))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费县人民法院(电话:0539-5790079,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建设路东段,邮政编码:273400,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0-5:00(春秋冬季)2:30-6:00(夏季))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费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费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附件【费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费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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