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债务
关于2019年费县地方政府债务决算情况的说明
2020-08-1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czj/2020-00001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8-11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财政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一、2019年费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省财政厅核定费县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7.7亿元。其中,新增债务限额10亿元(含转贷地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额度0亿元)。

二、2019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2019年全县共发行政府债券11.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0亿元,置换债券(含再融资债券)1.4亿元(其中,偿还存量债务的置换债券0亿元,再融资债券1.4亿元)。截至2019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35.5亿元,严格控制在限额之内。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等规定,2019年各级政府历次发行政府债券举借政府债务的相关信息,均已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全县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按照预算法和中央有关政策要求,我县各级财政已将政府债务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履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突出安排重点,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新增债券使用方面,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方向,全部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加大对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和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2019年,全县新增债券共安排用于3个公益性资本项目,其中用于保障性住房5亿元,用于土地储备4亿元,用于其他1亿元等。在置换债券资金使用方面,全县各级积极用好置换债券资金,于8月底前圆满完成财政部规定的置换任务。

四、县本级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2019年,经县政府同意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本级新增债券10亿元,置换债券1.4亿元。县本级新增债券共安排3个项目,其中,保障性住房支出5亿元,土地储备支出4亿元,其他支出1亿元,等。县本级置换债券,全部按规定置换到期的政府债务本金,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减轻政府融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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