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机构职能- 县政府工作部门
- 事业单位
- 乡镇(街道)
- 垂直单位
- 财政信息
- 旅游
-
行政执法公示
-
双随机一公开
-
养老服务
-
扩大有效投资
-
优化营商环境
-
社会救助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教育专题
-
医疗卫生
-
社会保险
-
稳岗就业
-
食品药品监管
- 脱贫攻坚
-
环境保护
- 公共资源配置
- 国资国企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社会信用体系
- 优化服务
-
应急管理
- 涉农补贴
- 乡村振兴
-
公共文化体育
- 审计公开
- 市场监管
- 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工作机构
-
组织领导
-
业务培训
-
工作推进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关于2019年费县地方政府债务决算情况的说明 | ||||||||||||||||||||||||
2020-08-11 作者: 点击数: | ||||||||||||||||||||||||
|
||||||||||||||||||||||||
一、2019年费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省财政厅核定费县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7.7亿元。其中,新增债务限额10亿元(含转贷地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额度0亿元)。 二、2019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2019年全县共发行政府债券11.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0亿元,置换债券(含再融资债券)1.4亿元(其中,偿还存量债务的置换债券0亿元,再融资债券1.4亿元)。截至2019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35.5亿元,严格控制在限额之内。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等规定,2019年各级政府历次发行政府债券举借政府债务的相关信息,均已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全县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按照预算法和中央有关政策要求,我县各级财政已将政府债务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履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突出安排重点,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新增债券使用方面,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方向,全部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加大对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和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2019年,全县新增债券共安排用于3个公益性资本项目,其中用于保障性住房5亿元,用于土地储备4亿元,用于其他1亿元等。在置换债券资金使用方面,全县各级积极用好置换债券资金,于8月底前圆满完成财政部规定的置换任务。 四、县本级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2019年,经县政府同意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本级新增债券10亿元,置换债券1.4亿元。县本级新增债券共安排3个项目,其中,保障性住房支出5亿元,土地储备支出4亿元,其他支出1亿元,等。县本级置换债券,全部按规定置换到期的政府债务本金,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减轻政府融资负担。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