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机构职能- 县政府工作部门
- 事业单位
- 乡镇(街道)
- 垂直单位
- 财政信息
- 旅游
-
行政执法公示
-
双随机一公开
-
养老服务
-
扩大有效投资
-
优化营商环境
-
社会救助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教育专题
-
医疗卫生
-
社会保险
-
稳岗就业
-
食品药品监管
- 脱贫攻坚
-
环境保护
- 公共资源配置
- 国资国企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社会信用体系
- 优化服务
-
应急管理
- 涉农补贴
- 乡村振兴
-
公共文化体育
- 审计公开
- 市场监管
- 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工作机构
-
组织领导
-
业务培训
-
工作推进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4年费县蜂授粉技术推广与市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 |||||||||||||||||||||||||||||||||||||||||||||||||||||||||||||||||||||||||||||||||||||||||||||||||||||||||||||||||||||||||||||||||||||||||||||||||||||||||||||||||||||||||||||||||||||||||||||||||||||||||||||||||||||||||||||||||||||||||||||||||||||||||||||||||||||||||||||||||||||||
2024-11-25 作者: 点击数: | |||||||||||||||||||||||||||||||||||||||||||||||||||||||||||||||||||||||||||||||||||||||||||||||||||||||||||||||||||||||||||||||||||||||||||||||||||||||||||||||||||||||||||||||||||||||||||||||||||||||||||||||||||||||||||||||||||||||||||||||||||||||||||||||||||||||||||||||||||||||
|
|||||||||||||||||||||||||||||||||||||||||||||||||||||||||||||||||||||||||||||||||||||||||||||||||||||||||||||||||||||||||||||||||||||||||||||||||||||||||||||||||||||||||||||||||||||||||||||||||||||||||||||||||||||||||||||||||||||||||||||||||||||||||||||||||||||||||||||||||||||||
根据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临牧发字〔2024〕3号)要求,结合费县蜂产业及设施果蔬、经济果木等农作物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有效提高费县设施果蔬、经济果木等农作物的坐果率、高产率,节省劳动力,减轻劳动强度,避免果蔬产品激素污染,减少病虫害发生,围绕设施果蔬、经济果木等授粉薄弱环节,推广蜂授粉技术,培育壮大第三方专业蜂授粉服务组织,引导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促进农作物增产提质增效。 二、目标主体 2024年度安排我县资金40万元,2023年度剩余资金2.325万元,共计42.325万元,用于开展设施果蔬、经济果木等农作物授粉技术宣传推广、授粉市场主体培育,蜂授粉效果试验等。养蜂合作社、授粉专业化企业等自愿报名参加,按照县畜牧中心制定的《蜜蜂授粉服务商选定标准》进行主体遴选,对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公示后进行实施。 三、实施时间 2024年10月21日-2025年6月30日 四、实施内容 (一)授粉技术宣传推广。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对费县辖区内种植户和蜂农进行宣传培训。重点围绕推广蜂授粉技术,减少农药对蜜蜂的伤害,合理使用化学农药,普及应用蜜蜂授粉相关技术,增强种植户应用蜜蜂授粉的积极性。 (二)授粉市场主体培育。培育壮大授粉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建立养蜂户与种植户之间沟通合作,加大授粉专用蜂种产业化开发力度,增加授粉蜂群数量。建立大田作物千亩连片授粉基地1个,其他授粉区域百亩以上,实现农作物高效蜂授粉面积2600亩,补助主体年提供授粉蜂群数量应当不少于 2000 群。 (三)开展蜂授粉效果试验。依托技术支撑机构或科研院校,实施主体利用补助项目资金,组织开展蜂授粉效果试验,对授粉蜂性能评价和效果评估,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完善蜂授粉技术规程。 (四)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蜂授粉市场主体培育补贴资金39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模式,拟每亩150元为标准。蜂授粉技术培训、技术宣传推广补助资金3.325万元,用于技术培训、人才培养、现场实训、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服务等产生的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车辆租赁费等相关费用;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蜂授粉效果试验、授粉基地标牌、授粉宣传制作等费用。补助项目经费可在项目内调剂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项目实施工作小组。成立费县蜂授粉技术推广与市场培育项目工作小组,牵头负责项目管理、资金落实、项目实施督导检查、验收等工作,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将蜂业质量提升行动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升蜂业发展水平。 (二)做好宣传引导。依托实施主体积极开展示范观摩、技术培训等活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提高蜂授粉技术市场认可度,逐步培育扩大应用市场范围。 (三)强化监管考核。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及时做好监管验收工作,推动项目实施。实施主体需要递交纸质材料、电子光盘各1套。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后,报临沂市畜牧部门进行市级验收,验收通过后启动资金拨付程序。 附件:1.实施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授粉服务商选定标准 3.授粉服务商服务申请书 4.蜜蜂授粉服务申请书、签收单 5.授粉技术推广与市场培育项目实施协议 6.授粉情况统计表 7.蜂授粉技术规程 附件1 费县蜂授粉技术推广与市场培育实施项目工作小组 组 长:王启金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副组长:赵 媛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王 宽 办公室主任 李 亮 财务科科长 郭瑞龙 产业发展指导所所长 白 玫 畜牧技术推广所所长 苏利民 畜牧技术推广所副所长 郭瑞臣 费城畜牧兽医站站长 王振全 朱田畜牧兽医站站长 王广志 梁邱畜牧兽医站站长 盛修建 石井畜牧兽医站站长 孙传星 新庄畜牧兽医站站长 贾瑞博 马庄畜牧兽医站站长 徐 燕 芍药山畜牧兽医站站长 朱秀海 探沂畜牧兽医站站长 卢 涛 刘庄畜牧兽医站站长 吴元恒 岩坡畜牧兽医站站长 王启华 胡阳畜牧兽医站站长 晁洪波 薛庄畜牧兽医站站长 王发誓 东蒙畜牧兽医站站长 刘家彬 大田庄畜牧兽医站站长 王洪启 上冶畜牧兽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畜牧技术推广所,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 蜜蜂授粉服务商选定标准
1.在费县区域内,实施主体授粉蜂群数量需要达到1000箱以上(现场查看),授粉区域须达到千亩连片1个授粉基地,其他授粉区域需百亩以上,提供养蜂实施主体与种植户合作意向书、授粉蜂群照片。 2.持有营业执照的合作社或养蜂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申请书、实施方案、合作社规章制度、成员等相关材料。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时间、数量、授粉作物、种植亩数、使用注意事项等。 3.蜂授粉市场培育,蜂箱进人授粉区域授粉时,需带有水印相机的影像资料(含种植户本人、服务商本人、当地兽医站人员、蜂群、种植物)等。授粉完成后需通知畜牧中心进行验收后才能搬离蜂箱。利用天地图APP确定授粉面积作为亩数证明,按照附件七规程,放入授粉亩数需要数量的蜂箱。 附件3 授粉服务商服务申请书
附件4 蜜蜂授粉服务申请书(种植户)
附件5 费县2024年蜂授粉技术推广与市场培育 项目实施协议 甲方:费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乙方: (项目实施主体) 为保障费县2024年蜂授粉技术推广与市场培育项目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指导乙方完善各种制度及档案记录,对乙方提供的补贴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对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蜂授粉技术推广培训活动组织实施、授粉蜂售卖与开展技术服务等行为等进行监督,督办乙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乙方责任 乙方自签订本合同后,着手组织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实施,实施过程中自觉接受甲方监管,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不完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项目实施完毕后递交补贴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为授粉农户提供必要的授粉技术服务确保授粉效果,所服务授粉蜂健康合格。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项目实施完毕通过验收、项目资金拨付完毕后,条款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费县授粉情况统计表 授粉村委会:(盖章) 授粉服务商:(盖章) 授粉辖区兽医站:(盖章)
附件7 蜜蜂授粉技术规程一、设施作物授粉蜂群数量、授粉面积、蜂群摆放 根据蜂群势、作物种类和花量、作物面积、周边环境等因素确定。为蔬菜、草莓、瓜类授粉,一亩地一个标准箱(3 脾蜂/箱)开花量和坐果量大的果树类授粉,每亩地则需1-3个标准箱。蜂箱一般放置在温室中部,最好放在作物垄间20-30厘米高度支架上,巢门根据大棚走向来定,(南北大棚偏北三分之一处放置蜂箱,巢门向南)。蜜蜂授粉群在田间摆放位置要固定,不要随意挪动蜂箱,以免影响工蜂回巢。 二、大田作物授粉蜂群数量、授粉面积、蜂群摆放 蜂群数量取决于蜂群的群势、授粉作物的面积与布局、植株花朵数量和长势等。一个标准箱(6脾蜂/箱)蜜蜂强群,可承担连片分布的授粉作物的面积,如瓜果蔬菜类3-6亩、果树类2-3亩。在早春时,因蜂群正处于繁殖阶段,群势相对较弱,每群蜂所能承担授粉的面积相对较小,应适当增加授粉蜂群数量。 授粉蜜蜂进入场地后,蜂群摆放应遵循如下原则:如果授粉作物面积不大,蜂群可布置在田地的任何一边;如果面积在700亩以上,或地块长度达2千米以上,则应将蜂群布置在地块的中央,减少蜜蜂飞行半径。授粉蜂群一般以10-20群为一组,分组摆放,并使相邻组的蜜蜂采集范围相互重叠。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