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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全县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1-09-1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zfb/2021-0000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9-17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政府办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要求,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三季度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三季度,多数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府网站工作部署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共发布信息1540条。

2.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对照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待核查账号名单,逐一核实,将费县公安抖音号、费县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注销费县森林公安微信公众号、费县安监微博等3个账号,费县民政局、费城街道等4个单位的微博无法自主注销,已按照要求上报。目前,全县57个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3.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情况。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4件,已处理12件,正在处理的2件;收到县长信箱、部门信箱信件57件,已处理54件,正在处理3件。

4.网站找错情况。根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修改错误链接8个,修改错敏字、政治名词12个,收到网友找错2个,已及时答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栏目信息发布质量不高。个别单位信息发布审核不严,存在内容不完善、错别字等现象。

2.个别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个别单位更新信息不及时,转发信息过多,有的账号接近两周更新一次信息,没有建立新媒体管理机制。

3.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随着依申请信件的增加,涉及的范围更广,答复的标准越来越高,个别单位答复内容不够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

2.建立新媒体管理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明确新媒体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分管责任人员和具体责任人员,提高信息发布频率和质量,加强政民互动,保障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

3.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主动加强与司法等部门及法律顾问的沟通会商,提升答复质量,努力做到答复时间及时、答复形式严谨规范、答复内容合法合理。

请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将问题整改和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盖章扫描件),于9月30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费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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