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组织领导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4-01-0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zfb/2024-0000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1-05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政府办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要求,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立足单位职责,及时发布工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1756条。

2.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进一步梳理政务新媒体开设、备案情况,关停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微博、费县交警今日头条、费县交警微博账号,全县各单位已备案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及时、互动正常。

3.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情况。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件,已处理14件,正在处理1件;收到县长信箱、部门信箱信件32件,已处理30件,正在处理2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信息发布不及时。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的数量少、效果差。

2.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个别单位在办理依申请时调查不深入,沟通协调不够,仍需提高依申请答复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增强公开意识。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严格按照标准公开,确保公开的效果。

2.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明确新媒体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分管责任人员和具体责任人员,加强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断优化政务新媒体管理。

3.提高依申请办理效率。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2024年1月3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