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招生信息
费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4-05-2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2-00004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22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为做好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1、公办普通高中:费县第一中学32个班1760人,费县实验中学22个班1210人,费县第二中学24个班1320人,合计78个班4290人。

2、民办普通高中:费县艺林美术学校19个班1020人。

二、招生方式

1、2022年公办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划片招生政策。为保障学生就近入学,结合高中学校招生规模和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全县划分3个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分别接收本区域内具有学籍或监护人自有片区内房产的学生(见附件2)。

2、费县第一中学招收航空特色班55人,面向全县招生。

3、特长生录取由各高中学校依据本校特色项目,面向全县招生。

4、费县艺林美术学校面向全县招生,优先录取本县生源,生源不足可向县教体局申请跨县区招生,经县教体局同意后书面向市教育局申请,由市教育局在市域内统筹调剂,不得跨市招生。

三、录取细则

(一)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等级较高的考生。满计划时,若存在道德与法治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则该等级考生全部录取。

(二)录取分数线。依据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划定全县统一录取分数线。

(三)残疾考生录取。残疾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四)费县第一中学航空特色班录取。6月12日前,县一中上报《航空特色班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发布经县教体局批准的《航空特色班招生简章》,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费县第一中学将拟录取名单于7月6日前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逾期如再追加拟录取名单一律视为无效。县教体局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费县第一中学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录取。

(五)特长生录取。特长生考试由各高中学校自行组织,提前录取。各高中学校特长生分配指标:费县第一中学80人,费县实验中学60人,费县第二中学66人,费县艺林美术学校50人,具体人数及项目见附件3。特长生的招生政策及录取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特长生录取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完不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本高中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指标。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学校报县教体局审批,可适当降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已经被录取的特长生不能参与普通生的录取。

全县统一特长生考试时间:

1、公办学校。6月22日上午8∶30报到,9∶00开始考试。开考15分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试地点为各填报志愿高中学校。届时县教体局将安排检查员全程监督。各高中学校负责组织考务工作,专业测试成绩现场公布、公示,并按照各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的120%提报初选过关名单,检查员现场将初选名单带回县教体局。公示期满后,各高中学校从初选名单中最终确定特长生录取名单。

2、民办学校(费县艺林美术学校)。6月23日上午8∶30报到,9∶00开始考试。地点:费县艺林美术学校。由学校自行组织选拔考试,按照考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

(六)划片招生。在以校划片的前提下,各初中学校申请到其他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需提供申请学校片内房产证明材料(仅限于高中招生城区范围)。高中招生城区范围:东至东外环路(G327)、西至西外环路(S231)、南至南外环路(文砚路)、北至北外环路(G327),具体事宜见附件2《2022年费县普通高中招生划片分配表》备注。

(七)调剂录取。公办高中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录取,录满后,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由县教体局统一调剂。

1、如果某所高中学校录取新生数达不到招生计划总数时,将以成绩排序,从其他录取人数超计划的高中学校最后一名开始,由下向上调剂到该高中学校。

2、如果两所高中学校录取新生数均达不到招生计划总数时,将以成绩排序,从剩余一所高中学校最后一名开始,由下向上错位调剂,以学校代码正序排序决定最后一名学生调剂录取学校(一中001,二中002,实验中学003)。

3、不服从调剂的,不能被录取。

(八)费县艺林美术学校招生。6月12日前,费县艺林美术学校向社会发布经县教体局核准的《招生简章》。

(九)发放录取通知书。公民办高中高一新生录取均由费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将发至考生毕业学校,再由考生毕业学校发给考生本人。各高中学校要于7月17日前组织已录取学生报到,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取消入学资格。

四、有关政策规定

1、在我县取得初中学籍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我县高中学校招生考试并与初中毕业学校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费县第一中学航空特色班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3、参加费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但在县外学校注册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转回费县高中学校就读。民办高中学生严禁转入公办高中就读或借读。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相关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费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高中和初中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县教体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严禁招收没有参加2022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学生;严禁招收没有县教体局统一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学生;严禁跨招生范围招生;严禁超过规定班额编班;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不准抢拉或买卖生源;严禁超标准多收费或提前收费;严禁随意降低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严禁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健全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费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监督各学校的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扰乱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力度,违规学校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取消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按规定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从严处理。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并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招生咨询电话:0539-5221230

附件:

1、2022年费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表

2、2022年费县普通高中招生划片分配表

3、2022年费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览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