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学生资助
费县第一中学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指南
2024-05-2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2-00005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22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1、范围

具有费县一中学籍在校学生

2、宣传

每学年开学一周内,学校应利用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按照SDZZ30要求执行。

4、资助项目管理

(1)国家和省资助

对于各项学生资助项目,普通高中学校按照表1的要求,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表1资助项目工作要求

资助项目

阶段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与要求

执行标准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该项目包括申请、评审、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办卡与发放等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工作涉及以下内容。

SDZZ20

申请

9月30日前

组织学生进行国家助学金申请。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

评审

10月20日前

学校应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

公示

评审通过后

将资助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年级、班级、发放金额。不得公示受助学生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等个人敏感信息。

办卡

公示结束后一周内

为受助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发放

春季5月

秋季11月

按学期集中发放。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该项目包括信息核实、申请、审核及资金拨付等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工作涉及以下内容。

SDZZ19

信息核实

学期初

依据上级部门下发的免学杂费学生信息进行核实。

申请

9月30日前

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免学杂费资助申请。

公示

学生申请后

将申请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并报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年级、班级。不得公示受助学生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等个人敏感信息。

学杂费免除

公示无异议后

学校按照收费标准对学生免除学杂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该项目包括申请与受理、发放、贷后管理和本息回收等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工作涉及以下内容。

SDZZ8

SDZZ11

申请与受理

毕业前

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了解如何办理借款、还款。通过开展诚信教育课等方式,培养学生诚信意识。

对学生进行贷前培训,指导学生申请贷款。

5月31日前

召开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会议,做好工作部署,统计学校拟申请贷款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驻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息回收

全年

配合相关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贷款逾期的学生,督促其履约还款。

(2)地方政府资助

由地方政府出资资助项目,参照国家资助管理工作规范进行管理,结合地方实际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政法规,规范资金使用。

(3)社会资助

a积极争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设立奖助学金,奖优助困。

b制定社会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资金使用。

5、信息管理与维护

(1)按时上报学校资助工作执行报告,完成上级布置的信息统计报送任务。

(2)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子系统操作规范,按时做好系统信息维护工作。

6、档案管理

建立学生资助管理档案,将学生资助管理档案按照SDZZ31要求进行编号,存档备查。

7、风险管控

(1)监督检查

a健全校内资助工作监督机制,按照“谁审核、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生资助监管主体责任,建立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制度。

b通过电话回访、定期、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资助工作监督检查。

c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于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信息安全

a妥善管理相关信息管理系统账户信息,严禁将操作和审核权限委托他人。资助业务操作人员和审核人员(业务主管领导)账号不得由同一个人员保管和使用。

b妥善管理资助系统采集、存储等生成的与资助有关的学生个人信息,严禁泄露、交易和滥用学生资助信息。

c严格公示内容,加强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做好信息保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