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第一中学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卫生防疫应急预案汇编 | ||||||||||||||||||||||||
2024-05-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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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第一中学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陈广侠 副组长:杨有文 王全刚 王兆东 李学刚 朱海滨 成 员:李家庆 王玉成 李云杰 魏建德 王成武 杨剑波 任 航 李学全 闫冬梅 王文娟 林 勇 徐众宇 邵志梅 陈广贤 李秀岭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应急预防监控措施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总务处。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 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六)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费县第一中学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组长:陈广侠 副组长:杨有文 王全刚 王兆东 李学刚 朱海滨 成员:李家庆 王玉成 李云杰 魏建德 王成武 杨剑波 任 航 李学全 闫冬梅 王文娟 林 勇 徐众宇 邵志梅 陈广贤 李秀岭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投入,切实加强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上下学。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规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除外)、电源。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费县第一中学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最大程度减少或消除疫情对学校和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以省市县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按照“高度重视、依法防控、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科学化精准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各项工作准备,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的校园秩序。 三、工作原则 在上级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工作组和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理工作,坚持政府领导,单位配合,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依法规范,措施果断,科学处置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一)校内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二)接到县疾控中心或有关部门通知,我校师生员工出现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或同时空伴随。 (三)接到县卫健部门通知,在核酸抽检中有师生员工出现阳性。 五、应急处置机构 学校成立了党委书记陈广侠为总指挥,其他校级领导为副总指挥,各科室年级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指挥体系。 六、应急响应要求 在校内师生员工一旦出现发热、乏力等疑似症状,或接到县疾控中心或卫健部门通知,学校师生员工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或同时空伴随人员,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作出一级应急响应,确保有效控制,减少危害和影响,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七、应急处置措施 1. 信息报告。师生员工在校内一旦出现发热、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被卫健部门诊断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或同时空伴随人员,或接到卫健部门通知在核酸检测中出现阳性人员,本人或值班人员或班主任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区域疫情信息负责人报告;区域疫情信息负责人立即向学校疫情信息总负责人报告;学校疫情信息总负责人立即向分管联防联控领导报告;分管领导立即向学校总指挥报告;学校总指挥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迅速向县教体局、县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进行初次报告(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接续进行过程报告(报告内容: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事件结束后完成结案报告(报告内容: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2. 人员隔离。综合组接到指令后,安排人员稳定异常人员情绪,对其进行临时隔离,并联系学校定点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安排120来校转诊。通知异常人员所在科室年级或班级负责人,要求其他人员原地静止,为他们配发N95口罩;对周边其他人员分发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原地等待指挥部指示。同时通知消毒消杀工作组对该办公室或教室或宿舍、以及有关场所进行消毒消杀。 3. 区域管控。安保组接到指令后,对校园和异常人员所处场所和校园进行封闭管控,各科室各年级所有人员保持静置状态,人员只进不出,巡查监控室和校园,维持管控区域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和学生家长来访工作。 4. 人员送医。120到校后,医疗组与消毒消杀组对接120转诊,异常人员离开临时留观室后,消杀人员对其有关场所和轨迹进行消毒消杀,部门负责人或班主任电话告知异常人员的家人转诊医院地址和有关详情,并做好异常人员的缺课缺勤信息登记和追踪。 5. 人员排查。排查工作组接到指令后,第一时间对异常人员活动轨迹、活动场所、人员接触进行详细了解,确定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同时空伴随人员,并登记信息上报学校应急处置指挥部,由指挥部第一时间上报县教体局、县疾控中心、县指挥部。 6. 消毒医疗。消毒消杀工作组接到指令后,按照消杀消毒要求,对疑似病例涉及有关公共场所和环境进行全面消杀消毒;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相关标本采集、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等工作,并根据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加强健康教育与引导,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稳定师生员工和家长情绪。 7. 后勤保障。后勤保障工作组接到指令后,设置好集中医学隔离场所,做好应急处置设施、设备、餐饮供应、生活用水用电、生活用品等供应,切实做好封闭管控师生员工生活的生活保障。 8. 教学管理。教学管理工作组接到指令,立即对所属师生人员落实管控和健康排查,对本区域内人员要求静置不动,等待应急处置指令,同时做好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师生的全面排查,或居家或隔离期间的健康观察等工作,做好健康宣传引导和心理安抚;按照线上或线下教学工作预案,做好教学内容的衔接、教学跟踪管理。 9. 舆情管控。舆情管控工作组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单独接受采访或对外谈论,不拍摄和发布相关视频,不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提供信息,以上级部门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 10. 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工作组接到指令后,立即配合综合协调组、核酸检测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做好人员排查、全员核酸检测、人员隔离引导等志愿服务工作。 11. 执纪监督。执纪监督工作组接到指令后,对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因履职不到位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问责。 八、预案终止 当病例得到有效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疾控中心、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综合评估决定终止响应。 九、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疫情防控结束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疫情防控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二)责任追究。对在疫情防控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疫情防控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的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十、工作要求 (一)建立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疫情防控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实施。 (二)培训与演练。积极开展各类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校内应急演练培训工作,制定定期培训与演练计划,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的应急演练,提高校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三)物资经费保障。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按照省市县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并在使用后及时进行补充。 (四)应急隔离室保障。学校至少设立20个的集中隔离室,按照应急处置指挥部安排,提供相应后勤保障。 十一、附则 本预案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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