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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
费县人民医院医联体医学影像远程会诊合作协议书 | ||||||||||||||||||||||||
2024-05-0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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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费县人民医院 乙方: 根据《费县健康医疗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协作共享利益分配办法》(试行)的规定,为了更好的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充分利用双方的医疗资源和影像会诊平台,解决基层群众就医不便及基层医院影像诊断能力不足等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主完成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及数字化摄影(DR)技术操作,将影像资料传输至费县健康医疗服务共同体医学影像会诊中心网络平台,甲方收到影像资料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会诊,优先出具报告并将报告发回乙方。 二、每月20日为结算对账日,甲乙双方财务人员按时核对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及数字化摄影(DR)远程会诊的数量及金额。 三、按月结算,甲乙双方对账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远程会诊技术服务费,按会诊部位例数计算,CT每诊断一部位10元,DR每诊断一部位4元,由甲方提供收款票据,按时结算。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有效期1年。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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