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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秩序
患者的权利与义务
2024-05-0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wjj2/2023-000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06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卫健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尊敬的患者:

您好,为了创造良好的诊疗环境,确保诊疗顺利进行,请您了解以下权益与义务。

一、患者的合法权益

1.享有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2.享有安全有效的诊治。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3.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情形;有权知晓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

4.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护理过程,并且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及手术。

5.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无故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也不应和无关人员讨论,患者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均由医院妥善保管并保密。患者对接受检查的环境有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隐私部位的检查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医务人员在场。

6.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表。

7.享有投诉权。如果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意见或不满意,有权进行投诉。

二、患者的义务

1.病人有诚实提供病史,不隐瞒有关信息的义务。

2.病人有在医生指导下对治疗作出负责任决定的义务。

3.病人有与医务人员在共同的目标上进行合作的义务。

4.病人在同意治疗后有遵循医嘱的义务。

5.病人有尊重医务人员以及其他病人的义务。

6.病人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义务。

7.病人有按时、按数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8.病人痊愈后有及时出院的义务。

希望您在就诊中能维护合法权益、履行义务,配合医疗工作,得到优质满意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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