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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处理
费县人民医院受理投诉部门设置和范围
2024-05-0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wjj2/2022-0000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06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卫健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医院接待投诉处理工作实行首诉负责制。负责接待投诉人一应根据患者投诉及反映问题情况做好记录,属职权范围内的及时调查落实并反馈,非职权范围应负责及时转交受理科室接待受理。各部门受理投诉的具体范围及投诉电话:

一、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电话:5022014)

二、纪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及职工违纪违规方面的投诉。(电话:5022900)

三、投诉科: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电话:5021016)

四、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电话:5022012)

五、感染管理科: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电话:5683700)

六、财务科:受理医疗收费记帐、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电话:5022022)

七、总务科: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电话:5022047)

八、安保科: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电话:5022030)

九、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电话:5022043)

十、设备科: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电话:5022042)

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调查投诉事宜,对患者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向患者和家属解释并同患者及家属协商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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