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机构职能- 县政府工作部门
- 事业单位
- 乡镇(街道)
- 垂直单位
- 财政信息
- 旅游
-
行政执法公示
-
双随机一公开
-
养老服务
-
扩大有效投资
-
优化营商环境
-
社会救助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教育专题
-
医疗卫生
-
社会保险
-
稳岗就业
-
食品药品监管
- 脱贫攻坚
-
环境保护
- 公共资源配置
- 国资国企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社会信用体系
- 优化服务
-
应急管理
- 涉农补贴
- 乡村振兴
-
公共文化体育
- 审计公开
- 市场监管
- 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工作机构
-
组织领导
-
业务培训
-
工作推进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费县妇幼保健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
2024-05-06 作者: 点击数: | ||||||||||||||||||||||||
|
||||||||||||||||||||||||
为了提高我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对能力,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1.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反应迅速,全力救治”的原则。 2.坚持统一领导,团结协作、全力以赴的原则。 (二)应急准备 提前备齐并确保各类应急设施、抢救设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储备、供应及正常运转。 (三)组织结构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以分管副院长、医务科、社会保健科(公共卫生科)、护理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 2.成立针对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小组,组长为分管副院长,副组长为医务科、社会保健科(公共卫生科)、护理部负责人,组员为各相关临床科室、具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抢救技术水平的专业医师。 (四)应急处理 1.医务科或办公室接通知后,应第一时间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汇报。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根据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应急处理的指挥工作,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治小组,做好人员调集、储备物资、抢救设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工作。 3.医疗救治小组成员根据病人病情的轻重程度,对病人的转归做出判断分类。如果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归属问题,准确记录危重病人到达时间、抢救时间;对急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用药处置要准确,观察病情要严密,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 4.如需急诊、手术入院者,指挥小组负责安排做好必要的入院、术前准备;根据病情,如病人病情不宜转送时,应积极就地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通知有关部门、科室,在医护人员看护下进行转送,并做好书面交班工作。 5.如遇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原则进行治疗,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并立即通知感控办,指导传报、隔离等相关措施。 (五)各职能部门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职责:负责应急事件处置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启动应急机制后的统一协调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承担部门及科室间的相互协调工作,保证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医院办公室、总务科、供应室负责组织院内各种后勤物资的供应、后勤设备(施)的维护、医院车辆的使用与维护以及院内环境和被服的清洁、消毒工作; 医务科负责做好院内外病人的收治、会诊、转诊,组织抢救及医务人员的调配工作; 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调配及病区医疗物品准备工作,同时配合感控办负责组织院内感染的预防及处理、培训工作; 各业务部协助组织应急事件的医疗救治,负责门诊区的布局、工作流程、人员安排; 感控办负责指导、监督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药械科负责相关医疗物资和药品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综治办负责院内安全及医疗秩序的维护; 社会保健科(公共卫生科)负责传染病疫情的网络上报。 突发医疗救护事件急救小组:在应急指挥小组领导下,针对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