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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服务规范 | ||||||||||||||||||||||||
2022-09-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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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服务规范 一、基本道德和技能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2、真心实意为用户着想,尽量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 3、熟知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岗位操作规范、熟练,具有合格的专业技术水平。供热单位的运行和维修人员,应当经过供热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和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二、诚信服务制度 1、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与用户的监督; 2、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标准合同形式明确供热单位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严格执行规定的热费政策及业务收费标准,严禁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 提高收费标准。 三、客服人员行为举止制度 1、供热服务人员上岗应佩戴岗位标志,仪表大方,精神饱满,举止文明; 2、为用户提供服务时,应礼貌、谦和、热情; 3、当用户的要求与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制度相悖时,应向用户耐心解释,争取用户理解,做到有理有节;遇有用户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向用户委婉说明,不得与用户发生争吵。 四、用热管理服务制度 1、用户来电来访,应主动热情、语气温和,对用户合理要求不推诿、不扯皮,提高办事效率; 2、受理用户业务咨询,应耐心细致,政策解释清楚,尽量少用专业术语,影响与用户的沟通; 3、熟悉掌握省、市、企业内部的供热有关规章制度。对用户来电、来访、来信及上级交办事件,要详细记录,耐心解答。 4、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必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5、应限时办理用户来信、来电、来访事件,供热站要在1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反馈给公司调度室;上级转办事件,要求供热单位1小时内向公司调度室回复处理结果。用户投诉办结率不低于100%(月办结),未办结件的处理用户满意率100%; 五、申请用热与验收检查服务制度 1、受理申请用热业务时,应主动向用户说明该项业务需用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办理业务流程、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 2、在规定的期限内受理的用热申请、方案答复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若不能如期确定方案时,供热单位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3、同意居民用户用热后,在供热期限内,立即供热;其他用户在用热设施验收合格并签订供 用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供热; 4、对用户供热工程的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应以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施 工设计为依据; 5、用热检查人员依法到用户用热现场执行用热检查任务时,属于断热、恢复供热情况的,供 热站应将拟断热、恢复供热情况上报公司,经公司有关部门现场核实审批后,供热站才可实行断热或恢复供热,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给公司。公司验收合格后,下达增减面积通知单; 6、属于新增热负荷拟供热情况的,由公司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供热站对建设单位外网及楼房 室内采暖系统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建设单位热费、增容配套费、外网施工费的交纳达到规定要求时,公司下达增加面积通知单和供热通知单。供热站在没有接到公司下达的供热通知单之前,不得私自供热。 六、变更、停、复热服务制度 1、受理变更、停、复热业务时,应认真核实,并做好备查登记,依据用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热费结算; 2、因故对用户实施停热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程序办理; 3、引起停热的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恢复供热,不能及时恢复供热的,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4、用户主动要求停止供热的,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对其断热。断热过程中如果是分户供热的,必须将进户供回水支管全部拆除。同时对断热后与供回水管线连接部分进行保温处理。避免产生冻害及跑水事故。 社会监督及投诉: 为了更好的服务供热用户,以用户感受、体验为评价标准,实现交互式评价体系。现阶段我公司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大数据分析,网格员实时跟进等方式及时获取各供热小区供热情况,适时适度调整供暖温度。供暖期间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应对供暖期间各种问题,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并开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反馈,解决用户实际问题。 1、服务热线:0539-5795566 15615992578 2、投诉电话:0539-5795568 3、投诉邮箱:jzgrzh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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