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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维护
费县盛通公交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电话及投诉受理制度 | ||||||||||||||||||||||||
2024-02-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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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维护:服务监督电话0539-5228688,行业监督电话:0539-96555 一、处理原则 第一条 受理乘客投诉应遵循“合法、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二条 建立乘客投诉档案,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二、记录方式 第三条 做好详细乘客投诉记录,工整填写乘客投诉登记表。 1、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 2、工作单位或住址; 3、被投诉人与车号 4、投诉案件发生时间、地点、经过; 5、投诉者请求; 6、收验相关证明。 第四条 收到乘客投诉电话必须落实专人尽快调查取证,调查后公正处理。 第五条 属站务方面责任由车站负责处理,属承运方责任由公司负责处理。 三、处理流程 第六条 处理乘客投诉或举报程序: (一)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的事实经过有较大出入的应先取证后处理(调查落实期间不影响车辆正常运行)。 (二)从受理之日起必须在十日内调查处理完毕。 (三)投诉或举报事实清楚,被投诉人对事实经过基本认可,必须先处理后安排运行。 1、被投诉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当面或电话向投诉人赔情道歉,接受处罚。 2、被投诉当事人足额承付退赔款或调解金。 3、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后方可报班运行。 (四)完善处理与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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