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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维护
费县汽车站服务监督电话及投诉受理制度
2024-02-2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tj/2022-00000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2-28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交通运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权益维护:服务监督电话0539-5221051,行业监督电话:0539-96555

一、处理原则

第一条 受理乘客投诉应遵循“合法、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二条 建立乘客投诉档案,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二、记录方式

第三条 做好详细乘客投诉记录,工整填写乘客投诉登记表。

1、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

2、工作单位或住址;

3、被投诉人与车号;

4、投诉案件发生时间、地点、经过;

5、投诉者请求;

6、收验相关证明。

第四条 收到乘客投诉电话必须落实专人尽快调查取证,调查后公正处理。

第五条 属站务方面责任由车站负责处理,属承运方责任由公司负责处理。

三、处理流程

第六条 处理乘客投诉或举报程序:

(一)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的事实经过有较大出入的应先取证后处理(调查落实期间不影响车辆正常运行)。

(二)从受理之日起必须在十日内调查处理完毕。

(三)投诉或举报事实清楚,被投诉人对事实经过基本认可,必须先处理后安排运行。

1、被投诉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当面或电话向投诉人赔情道歉,接受处罚。

2、被投诉当事人足额承付退赔款或调解金。

3、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后方可报班运行。

(四)完善处理与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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