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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费县实验中学承诺书
2024-05-2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4-0000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21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2023年临沂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承诺书

我校承诺:

在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我校将坚决执行国家、省、市普通高中招生文件要求,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严守“十项严禁”,做到“六个不准”,确保我校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顺利完成。

一、十项严禁

一是严禁擅自招生,提前招生,超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或超班额招生;二是严禁到初中学校进行生源摸底,搜集、传播、买卖学生考试成绩及个人信息;三是严禁到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简章或召开招生咨询会;四是严禁以奖励现金、实物等方式,通过初中学校、社会机构购买生源;五是严禁造谣传谣,诋毁其他招生学校;六是严禁借招生之名宴请初中学校领导和教师,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七是严禁以减免费用、发放奖学金、提供免费食宿等承诺招揽学生,或组织夏令营、竞赛辅导、参观考察、旅游培训等活动拉拢学生;八是严禁违背考生意愿,对考生填报志愿进行误导,干预、代替考生填报或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九是严禁招收低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十是严禁借读、空挂学籍等“人籍”分离现象。

二、六个不准

一是不准在报纸、电视、校园网、微信、QQ群中刊登或播放招生广告,或通过初中学校、社会机构、校友会、家长会等进行招生宣传、介绍生源。二是不准接收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三是不准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或为社会机构举办复读班提供校舍、师资;四是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准冒用实验班、国际班名义招生;五是不准多收费、乱收费、提前收费、随意降低收费标准减免收费等;六是民办高中学校不准买卖招生计划或虚报招生人数。

以上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任何组织处理。

学校:费县实验中学(公章)

校长:田松东(签字)

2023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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