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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费县实验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 ||||||||||||||||||||||||
2024-05-2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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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是教育部规定的、以身体练习为主要内容的中学生必修课。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鉴于体育教学的实际和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特制定体育课(活动)教育与安全管理制度。 1.体育老师应掌握教学班学生特异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2.体育老师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体育老师结合体育项目特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强化学生相互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4.体育老师遵循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特别是体操教学,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 5.体育老师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认真、及时解决好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或纠纷。 6.体育老师掌握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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