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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第二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报告制度 | ||||||||||||||||||||||||
2024-05-2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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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同学宿舍的平安管理,保证信息畅通,准时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大事,特制定费县二中学生宿舍管理报告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报告制度是对住宿同学的归宿状况、宿舍的日常管理、宿舍的突发大事等各类状况根据值班老师、政教处负责人、当日值班校领导、校长等的挨次逐层报告的制度。学生宿舍平安管理报告制度是保障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遏制学生消除违纪现象等各类隐患的保障,是学校加强学生平安管理工作的具体体现。 一、住宿学生因病或因事离校,必需向宿管值班老师提交由班主任签名的假条,学生无故离宿值班老师必需向班主任核实状况,并做仔细记录。同时要求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班主任了解状况后将大事经过向当日值班老师反馈,依据情况进行准时外理。 二、学生宿舍发生打架斗殴大事,宿舍值班老师应准时进行制止,并立刻向政教处负责人报告,政教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马上实行措施进行处理,并向当日值班领导报告大事经过,如事态严峻无法掌握,应立刻向110联系准时报警。 三、学生发生突发疾病,宿管值班老师应准时向政教处负责人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班主任,班主任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病情严峻值班老师和政教处负责人应立刻与医院或120联系准时进行救治,并护送同学到医院同时向相关值班校领导和校长汇报并存档。 四、宿舍发生火灾,宿管值班老师应准时疏散同学,并立刻拨打119进行灭火,(禁止学生参加灭火行动)。同时将状况快速向政教处负责人及当日值班校领导报告,政教处值班老师和当日值班校领导要立刻赶赴现场组织抢险。 五、其他状况发生后,也应根据以上程序逐级报告相关负责人进行准时处理。 六、以上所列状况及其他可能消失的状况如在值班老师不值班期间发生,应由第一发觉人根据报告程序准时进行报告,相关人员进行准时处理。 七、全部工作人员必需严格执行该报告制度,如有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峻后果者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担当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费县第二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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