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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费县第二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2024-05-2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2-000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21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实验室是学生实验探究的重要场所,实验课能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造能力,为保证学生安全高效上好实验课,完成学习任务,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二、学生在实验前,要预先做好课前准备,进入实验室时要有秩序,按指定的座位就座。

三、实验前,学生必须认真听清教师布置的实验内容、目的、要求和实验步骤。

四、实验开始时,学生应先查点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不得随意调换,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实验必须按步骤进行,并仔细观察,做好记录,课后及时写好实验报告。

六、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节约药品等耗材,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丢失的仪器,学生必须赔偿。

七、实验结束,学生要将仪器整理或洗净,保持桌面、室内的整洁,在老师宣布下课后才能离开。

八、 学生实验时教师不能离开,指导学生实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教育学生要有安全意识。

九、学校实行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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