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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费县第二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 ||||||||||||||||||||||||
2024-05-2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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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体育教学可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身体健康成长的必备条件,为了保证体育活动的安全进行,增强体育素质,培养合格人才,制定本制度。 一、体育组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前,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及时上报学校维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二、体育任教师在组织体育活动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及运动注意事项,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三、学生体育活动时必须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必须穿运动服、球鞋。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参加活动。 四、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在体育活动中老师 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五、体育活动时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通知老师,送往医务室或医院治疗,并及时向学校汇报。 六、学生在参加田径、军训和长跑运动时,学校组织学生体检,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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