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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费县第二中学校门出入安全管理制度 | ||||||||||||||||||||||||
2024-05-2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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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门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关系到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门出入安全管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构建平安、和谐、稳定校园,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出入校门,凭学生本人的学生证和班主任的请假条出入,并登记存档。 二、外来人员进入校门时,说明原因并进行登记,自觉接受值班人员检查。任何人员工作时间无故不能进入教学区。 三、新闻媒体进入校园采访或社会其他活动等需要进入校园,应事先与学校联系,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进入校园。 四、出入校门的各类证件,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除没收证件外,保卫科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五、非机动车辆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上课时间机动车禁止入内,因公来校人员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 六、严禁出租车进入教学区和学生公寓区。携带大件物品的学生乘坐出租车,需要进入学生公寓区,经包围人员检查同意,方能进入。 七、所有机动车辆出入校门,应按规定的时速行驶,禁止鸣笛,自觉停车接受门卫检查。 八、学校公共财产(包括车载物品)出校门须办理学校及有关科室相关证明,交值班人员查验放行。值班人员有权阻拦或扣押物品。 九、值班人员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严格管理,文明执勤,热情服务。值班人员对违反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 十、学校早晚定时开、关门。早5:00开门,晚23:00关门。 十一、校门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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