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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费县第二中学突发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
2024-05-2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2-000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22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为了提高我校防控突发流行性疾病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御”的工作方针,加强健康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避免传染病带入校园并造成流行或暴发,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最大限度的减轻传染病所造成的危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学校成立学校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领导

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炜 卢子峰

副组长:刘凯云扈洪军杨华钧刘 焕徐文征冯兆伟

成 员:郑作奎 朱传生 王 艳 王 泰 王 云 张 浩 李军儒 侯庆伟 王光春 王明华

杜 江 魏昌宝 赵东方 孙 艳 吕中良 张清福 宋桂华 张明臣 王松坤 曹洪祥 

王朝阳 刘 玉 李 雪 刘林强 陈 健 闻 磊

办公室设在医务室:

主 任:徐文征

成 员:侯庆东 王庆国 邵士峰 王安国 周后来

疫情报告人:王庆玲

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县疾病控制中心和教育局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到人。

3、深入地开展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人检查,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场所的清洁卫生。

6、及时向县疾病控制中心和教育局汇报学校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学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学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实行学生健康状况晨检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三)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四)校内疫情

学校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教育局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五、应急响应过程与措施

1、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师生健康状况晨检制度和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县疾病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周围地区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2、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了解和分析传染病疫情进展情况。突发事件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学校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向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3、应急预案的启动

(1)疫情出现后,责任报告人必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长,校长掌握情况后通知各职能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由责任报告人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和防疫站,报告内容包括以下信息:学校名称和地址、报告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时间与地点、患病学生人数、患病学生的临床表现、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措施,必要时请求县教育局和县疾病控制中心技术指导。

(2)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如需要送医院救治,马上拨打120

急救电话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患病师生较多时,由领导小组成员通知本校教师动用教师私人小车运送学生,确保患病师生得到及时的治疗。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等工作。

(3)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发生什么事故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

(4)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有关疫情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发布,其它部门及个人未经授权均不准发布。

六、后勤保障

1、组长根据校长通知启动本组工作。

2、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3、根据应急反应的等级,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

4、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听候调度。

5、学校后勤人员对教室、阅览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

七、学校教学秩序的维护与管理

1、办公室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教务处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按照县疾病控制中心防控要求,必要时学校报请县教育局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安排好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做好心理辅导,稳定学生情绪。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学生家长来访时各班班主任做好接待和解释工作。

4、应急处臵完成后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八、事件善后恢复与调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同时做好事件的调查工作。

1、因传染病流行而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医院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

2、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学校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4、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5、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学校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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