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应急预案
费县第二中学突发安全事件预案
2024-05-2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2-0000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22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我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学校及社会的稳定,保障学校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期或难以预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学校及社会稳定,或对社会产生严重后果的,需要立即处置的安全事件(以下简称学校突发事件)。本预案适用范围一般包括火灾、地震、食物中毒、大型集会、校园交通事故、疫情、拥挤踩踏、考试泄密、网络安全以及后勤供水、电、气、热等其他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等突发事件。

危险分析

危险源及影响区域

事故及灾害类型

后果预测

食堂

1、2、3、7

烧伤、踩踏、食物中毒

宿舍

1、2、6、7、10

烧伤、踩踏、传染病

教学区

1、2、7、8、9

踩踏、撞伤、试题泄密

中央大道

5

意外撞伤

运动场

12

撞伤、摔伤

报告厅

1、2、4、7

烧伤、踩踏

实验室

11

中毒

注:1火灾;2地震 ;3食物中毒;4大型集会;5校园交通事故;6疫情;7拥挤踩踏;8考试泄密; 9网络安全;10后勤供水、电、气、热等;11剧毒物品; 12撞伤、摔伤。

三、应急工作原则

对突发事件,应当采取“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树立科学的态度,坚持快速高效的原则,尽可能将危害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防止突发事件对学校教学管理及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影响。

四、应急领导小组

为及时应对和处置学校各类突发事件,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在上级相应领导机构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

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刘 炜 卢子峰

副组长:刘凯云 扈洪军 杨华钧 刘 焕 徐文征 冯兆伟

成 员:郑作奎 朱传生 王 艳 王 泰 王 云 张 浩 李军儒 侯庆伟 王光春 王明华

杜 江 魏昌宝 赵东方 孙 艳 吕中良 张清福 宋桂华 张明臣 王松坤 曹洪祥 

王朝阳 刘 玉李 雪 刘林强 陈 健 闻 磊

下设具体工作小组,成员的组成可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各分工小组还要指定1至2名联络员负责有关的联络事宜,承担小组相应的工作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徐文征(兼)

信息联络组组长:王 云 成员:王 泰

现场维护组组长:杜 江 成员:郭士银

紧急救援组组长:刘少锋 成员:王庆玲

后勤保障组组长:侯庆伟 成员:宋长莲

善后处理组组长:李军儒 成员:赵延花

机动救援组组长:张 浩 成员:武丽萍

五、工作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应对和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的政策和指导性意见。

2、应急预案的修订和使用。

3、分析、研究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向上级相应领导机构报告、请示。在上级领导机构的指导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决定和任命相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现场指挥员。

5、确定有关处置工作组及有关科室在应对和处置较大、一般突发事件过程中具体承担的职责及分工,领导和指挥相应处置工作组和专业小组实施相关的应急措施。

6、决定和批准对相关科室及人员进行补偿、赔偿、奖励和惩处等重大善后处理事项。

(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

2、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应急预案和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3、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召集各种会议。

4、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决议,督促和参与相关处置工作组、专业小组的处置工作。

5、组织有关科室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六、信息报送

1、信息报告与通知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各有关科室在接到突发事件通知的同时迅速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设立专人值班,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处置工作组负责人报送信息。

2、信息报送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在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单位所报信息和情况的基础上,对事件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学校半小时内口头报告,2个小时内书面上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及上级领导机构。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名称、地点、时间;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人数、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单位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对上级的要求与建议;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七、应急处置程序

(一)、响应分级

当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当突发事件等级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上升时,按升级后的级别程序处理。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1)校区内发生的具有全市、全省和全国性影响的突发事件。

(2)罕见的自然灾害。

(3)非法组织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

(4)因教学事故、后勤服务等引发的全校性停课、罢课、罢餐或骚乱的。

(5)黑恶势力在校园滋事,严重扰乱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威胁和侵害师生安全的。

(6)火灾、盗窃、伤害、投毒等特大校园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7)百人及其以上食物中毒、全校性甲类传染病流行、乙类传染病爆发等公共卫生事件。

(8)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10人及以上重伤等特大伤亡事故的。

(9)其他需要按Ⅰ级事件来对待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校区内发生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2)全校性的自然灾害。

(3)非法组织活动,造成较大影响或一定后果的。

(4)因教学事故、后勤服务等引发的停课、群体性罢课、罢餐或骚乱的。

(5)聚众扰乱学校各项秩序,严重阻碍正常执行公务的。

(6)聚众打砸、抢、严重破坏公物,校园抢劫、聚众斗殴、火灾、盗窃、伤害、投毒等重大校园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7)发生百人以下30人及其以上食物中毒、局部传染病爆发或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的。

(8)发生交通、实习实验、自杀自残、3人以下1人及其以上死亡、10人以下3人及其以上重伤等重大伤害事故的。

(9)其他需要按Ⅱ级事件来对待的突发事件。

3、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校区内发生的具有全校性影响的突发事件。

(2)局部性自然灾害或校园有可能发生大的自然灾害。

(3)全校性传播反动信息,或省内其他学校发生师生参与的非法组织活动,有可能波及我校的。

(4)因教学事故、后勤服务等引发的年级性停课、罢课、罢餐或骚乱的。

(5)严重扰乱各部门工作秩序,阻碍正常执行公务的。

(6)局部发生打、砸、抢、破坏公物、火灾、交通肇事等较大校园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

(7)发生30人以下10人及其以上食物中毒、校园驻地及周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群体性疾病等一般性公共卫生事件。

(8)发生3人以下1人及其以上重度伤害,10人及其以上轻度伤害等安全事故的、

(9)其他需要按Ⅲ级事件来对待的突发事件。

4、一般突发事件(Ⅳ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事件

(1)学校发生的具有一定范围内影响的事件。

(2)学校内部发生传播反动信息活动的。

(3)因教学事故、服务事故等引发的个别班停课或骚乱。

(4)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一般性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工作秩序、妨碍正常执行公务的。

(5)因实践实验等事故造成10人以下3人及其以上轻度伤害的。

(6)其他需要按Ⅳ级事件来对待的突发事件。

(二)响应程序

1、响应措施

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召开会议,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制定处置工作方案,确定相应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人员立即开展处置工作。处置工作方案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应领导机构批准后,由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员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

处置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相应处置工作组,或领导小组会议的讨论意见及协调处置方式、方法和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可视情况调集信息发布、治安维护、法

律咨询、急救保障等专业小组,分别开展各个专业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应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校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

当突发事件的级别为Ⅰ级时,处置工作由省、市政府或其指定部门、单位统一领导和指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配合工作,并负责维护校区内的校园稳定工作。

当突发事件的级别为Ⅱ级和Ⅲ级时,应急处置工作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突发事件的级别为Ⅳ级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研究提出具体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和相应处置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2、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应急小组成员之间应确保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的稳定畅通,并与事件发生科室保持必要的通信联系和信息沟通。此项工作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和落实。

(2)运输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总务处负责紧急调动和征用一切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急救物资和相关人员的紧急输送,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快速,高效的交通运输保障。

(3)救援保障

总务处、校卫生室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迅速制定相应的医疗救助措施和应急救援办法,快速有序地组织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为迅速抢救伤员提供快速的救援保障。

(4)安全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时,保卫人员要快速赶到事发现场,并根据实际和指挥员的指示实施必要的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秩序和校园秩序;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要物资、主要设备、现场人员的安全保护,同时寻找线索和证据,控制和缉拿犯罪嫌疑人。必要时向当地和上级公安机关请求支援,为制止事态扩大、顺利开展救援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5)物资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总务处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提供必要的救援物品、抢险设备和救援食品,饮用水等应急物资,为快速抢险和顺利处置提供充分的物资保障。会计室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按照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调拨专项应急经费,为应急救援和顺利处置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6)人员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校长办公室负责迅速制定和宣传应急状态下的师生行为准则,教育和引导师生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状态,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同时根据事件的性质,级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建抢险救援志愿者队伍,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有序地参与救援工作。

(三)指挥机制

1、指挥员的设立

为便于集中、快速、准确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防止处置工作推诿扯皮,而贻误时机,领导小组可依照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及级别设立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和事发现场应急处理指挥员,统一指挥和调度事发现场的救援工作和处置工作,任何科室都要服从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及现场处置指挥员的指挥和调动。

2、指挥员的职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指挥员必须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在总指挥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地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1)控制现场,稳定人心,防止事态扩大。

(2)组织和指挥有关科室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发现场的人身、财产安全。

(3)领导和指挥相应处置工作组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和调动各方力量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5)负责随时向总指挥或领导小组报告事件的基本情况、进展情况、现场的处置情况和救援情况。

(6)领导和指挥现场急需随机处置的其他事项。

(7)完成总指挥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此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八、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突发事件结束后,学校和有关科室要迅速做好应急处置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校园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1、及时做好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安置工作。

2、及时组织进行现场清理,卫生清扫,污染消除等工作。

3、继续加强后续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

4、对事件产生的影响和造成的损失进行初期检查、评估,提出相关补偿、赔偿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查总结

1、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由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对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写出专题调查报告。

2、参与有关工作组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书面报学校。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事件的发生、应急处置、处置结果及损失进行全面评估与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学校。

4、负责安全的相关科室应针对应急事件发生与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监管措施和应急预警,并提出修订相关管理规定的意见和建议;对事件的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5、参与处置的有关工作组应针对协调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提出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九、培训与演练

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师生进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具体方案遵照各类疏散预案执行。

十、责任与奖惩

(一)奖励

参与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表彰和奖励。

1、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者。

2、危机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校利益,奋力抢救师生生命和财产,勇于同不法分子作斗争者。

3、及时准确预测或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为成功赢得时间。

4、为处置工作献计献策、成效显著或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二)处罚

对引发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事件领导负责人和参与处置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学校将依照校规校纪严肃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报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1、事发科室负责人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和情况,延误应急处置;有关科室工作人员知情不报或接到报警后,未能及时向主管领导或上级报告,或隐瞒不报耽误应急处置。

2、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突发事件期间,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或以其他方式煽动扰乱学校秩序的。

3、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未能及时赶到事发现场,而延误处置或造成损失的;有关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而影响应急处置或致使事态扩大的。

4、挪用、盗窃、贪污、拖欠急救钱款和物资的。

5、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其他危害抢险急救工作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