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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第二实验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 ||||||||||||||||||||||||
2024-05-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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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素质教育,规范行为习惯,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要求 1.学生按作息时间到校上课,因事因病不能到校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到校前要刷牙、洗脸、梳头,衣冠整齐,佩带红领巾,背好书包。 3.学生进校时要精神饱满,不搭肩,不散步式游逛,遇见老师要主动停下打招呼:"老师早"或"老师好";遇到客人,停下打招呼"客人或老师早(好)"。 4.经过升旗台恰遇升旗时,必须主动停下立正,向国旗行礼,升旗结束方可行走。 5.进校时,不得在路上围摊。要求学生自己步行上学。小学生一律不允许骑自行车上学。 6.进校后,不得再出校门,如确有需要,须得到值日老师允许。 (二)两操要求 1.听到出操信号先在教室前排好队伍,然后合着进行曲两手摆动,有节奏地踏步走向做操点。任何人不得说话或扶肩搭背。出操结束,按顺序随进行曲节奏退场。 2.做操时,队伍整齐,听口令接节奏做操,不得提前,动作要正确有力。周一集体晨会时,要严肃认真,升旗时行队礼,不得走动、说话或左顾右盼。 3.做眼保健操要按时。动作要认真、正确,值日师生和保健教师及任课教师要督促和纠正错误的姿势。如遇停电因故不放眼保健操广播,要喊口令组织全班坐。 (三)课间要求 1.课间要适当休息,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做剧烈的运动,不做危险的活动。 2.午间到校后,在教室里看课外书报,或在室内外开展一些有益的文体活动等,不得到其他班级取闹。 (四)路队要求 1.为了培养学生的集体、纪律和安全意识,使我校路队得到进一步规范,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班遵照执行。 2.放学后,各班必须排队放学,分为东西两路纵队,各纵队设路队长一至两名。 3.护送路队的老师请准时到位,不得迟到。 4.下午放学铃声响后,请各班迅速放学,保证学生放学规定时间前必须走出校门,学生一律不得逗留,18:50以后学校静校。 5.路队出校门后由班主任、任课老师护送到路口,然后班主任老师护送路队快速通过马路。 6.学生在行进过程中,必须是到家离队,中途凡没有家长接,不得离队,更不准无故离队到路边的商店里购买零食,凡发现者,一经查实,全校通报批评。 7.班主任应经常、及时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作出表扬和批评。大队部安排干部每天对路队进行监督,与“流动红旗”评比挂钩。 8.遇到雨天,请同学们穿雨衣上学,尽量不要带雨伞。 (五)文明要求 1.爱护教室,不得用任何笔、刀在墙壁、地面上乱涂乱画乱写,不得用脚踢墙壁和门。不爬窗,不随意开关门,损坏门窗要赔偿。 2.爱护桌凳.不坐在课桌上,不用脚在桌凳上乱踩,不随意晃动桌凳。不在桌凳上乱画乱刻,桌凳搬动要轻,损坏要赔偿。 3.爱护公共设施,不在草坪埂上行走,不损坏花草树木和草坪。 4.爱护环境卫生,见到地面上有纸屑要主动捡起丢入果壳箱内,不随意涂抹学校黑板报上的通知等。 5.语言要文明。学会使用礼貌用语十个字,不说脏话,不提绰号,不动手打人,不私拿别人的东西,拾到东西主动还给失主或交给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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