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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费县第二实验小学渠道畅通情况 | ||||||||||||||||||||||||
2024-05-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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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接受口头咨询和书面咨询。通过电话方式接受口头信息公开咨询,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告知咨询人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书面咨询材料。 一、电话方式口头咨询: 办公室电话:5221008 二、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咨询: 微信公众号名称:费县第二实验小学 三、可通过发送文件至邮箱咨询: 四、可通过书面邮寄方式咨询: 收件地址:费县南外环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南500米费县第二实验小学。 咨询人向学校提出书面信息公开咨询,应当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咨询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咨询的信息名称、内容等能够指向特定信息的特征性描述。同时,咨询人应当在信封的显眼处位置注明“信息公开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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