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机构职能- 县政府工作部门
- 事业单位
- 乡镇(街道)
- 垂直单位
- 财政信息
- 旅游
-
行政执法公示
-
双随机一公开
-
养老服务
-
扩大有效投资
-
优化营商环境
-
社会救助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教育专题
-
医疗卫生
-
社会保险
-
稳岗就业
-
食品药品监管
- 脱贫攻坚
-
环境保护
- 公共资源配置
- 国资国企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社会信用体系
- 优化服务
-
应急管理
- 涉农补贴
- 乡村振兴
-
公共文化体育
- 审计公开
- 市场监管
- 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工作机构
-
组织领导
-
业务培训
-
工作推进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1年费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 ||||||||||||||||||||||||
2021-11-03 作者: 点击数: | ||||||||||||||||||||||||
|
||||||||||||||||||||||||
为做好2021年全县小学招生工作,根据我县生源和教育资源现状,特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2015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具有费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含)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所在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并留存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我县适龄儿童报名入学须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依据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7月28日至8月6日。7月28日8:30开通报名平台,8月6日18:00关闭报名平台。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校不予接收。 (一)“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1. “爱山东容沂办”APP登录手机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后,点击“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平台报名。2. 电脑登录网址:http://218.56.133.204:8263/lyfxzs/home ,用手机实名注册的“爱山东容沂办”APP扫码登录,点击“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电脑网页平台报名。 (二)操作流程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注册(家长身份证号)→选择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入口(小学)→选择报名类型→填写报名信息→大数据校验→上传证件图片(仅限大数据校验未通过的上传)→提交报名 依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房产信息审查结果,按下列批次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一)适龄儿童户籍或者监护人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二)适龄儿童为县城户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内的适龄儿童(仅限县城户籍,且祖孙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 (三)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一)户籍及房产信息适龄儿童户籍和房产信息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1 年7月25 日)。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二)特殊情况认定 1.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未能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提报户籍簿、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原始票据、半年以上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2.在城区购买房产但尚未建成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暂不安排在驻城学校就读。 3.因棚户区改造等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安置房已交付或有其他房产的,提报户籍簿、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填报安置房或其他房产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安置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的,填报原所属招生区域学校,若租房地址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有空余学位,也可在租房地址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4.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提报户籍簿、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半年以上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5.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6.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户口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父母提交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或房产)可作为确定入学的依据。 (三)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经商、务工人员在城区有自有住房的,其随迁子女根据住所划片入学;经商、务工人员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其子女一律调剂入学。经统筹安排仍无法在县城或周边学校就读的,须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2.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材料 :(1)户籍材料: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县外户口的,还需提供孩子的户籍证明。(2)居住证:县外户口的,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费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时间截止2021年7月25日)。(3)经商或务工证明:在县城经商者:父母一方需在县城经商一年以上,持有在费县县城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时间截止2021年7月25日)。在县城务工者:父母一方在费县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时间截止2021年7月25日)。 3.经商、务工材料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1.2021年驻城小学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2.2021年乡镇小学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3.2021年费县驻城小学招生区划图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