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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费县崇文学校助学金申请指南
2023-07-0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2-00006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7-06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必须在精准施策上处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实上见实效”的指导思想为行动准则,遵循“宏德扬善,帮困助学”的教育公益理念,开展精准、到位的助学金资助行动,不让一个学龄儿童因家庭暂时困难而影响学业。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助学金资助的精准度,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助学金资助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调查摸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严格工作程序。各学校要制定实施方案,坚持公开、规范、精准的原则,提高政策透明度,实行公示制度。要组织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致贫原因进行调查核实。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本条件:

(一)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二)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三)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四)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五)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六)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爱心助学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各年级主任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由班主任走访家庭落实,确保爱心助学行动帮扶到困难家庭。

咨询电话: 1886698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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