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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崇文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 ||||||||||||||||||||||||
2024-05-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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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全体师生的安全,规范管理,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保人员工作要求 1、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确有特殊情况两人协调上班时间。安保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上班时间大门不得随意敞开,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安保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安保值班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穿着制服,接待来访人员时注重文明礼貌。上班时间不能喝酒。 3、下午交接班时间,保证下午放学期间两位保安人员同时维持放学秩序,静校后方可有一名保安离校。 4、值班人员应该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交班后值班人员应在值班室门口放置好相关安保器材。 5、大宗物资出校时必须有相关领导签字的审批条,否则立即扣留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6、严禁小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安保人员负责校门一带及门卫室的卫生打扫及保洁,不放与值班安全无关的物品,保持门卫室整洁有序。接受学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二、机动车管理 我校教职工的车辆进出校门一律凭车辆通行证放行,外来机动车严禁入内。经常到校的外来机动车办理机动车通行证,公务机动车需登记后方可入内。进校汽车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教学区,须停放在停车场。 三、非机动车管理 教职工非机动车必须从小门通行,外来非机动车严禁入内。校门外一律不得停放车辆。 四、外来人员管理 1、外来办事人员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校外,严禁进入校内。外来人员需事先电话联系(在门卫室咨询电话号码)相关领导或教师,征得同意后,在保卫科登记,方可进校办事。 2、家长交费管理:使用临沂市教育缴费系统。 3、节假日期间,非我校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五、教职工出入管理 1、我校教职员工按上下班规定时间进出校门。 2、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需要外出的,必须凭请假条方可放行(保安人员搞好记录),否则不允许外出,如有不按规定外出者按旷班处理。 3、夜间,一律将大门上锁,不得敞开。 六、学生出入管理 1、在校期间,因事因病需出校的学生要凭班主任审批的请假条经门卫登记后方可出校门,未经班主任允许,不允许出校园。 2、迟到的同学请主动说明情况并登记,因态度不好或有谎报姓名嫌疑而被安保人员留下的同学请配合等候班主任前来认领。 3、如遇特殊情况可特别处理。 七、特殊情况 1、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刀具等放进校园(请自觉寄放在门卫室外)。 2、外来人员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拍照、摄像,不得进入教室、寝室、办公室等场所。 3、我校师生及外来人员进出校门都必须遵守本制度,服从安保人员管理。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安保人员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或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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