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义务教育生源和教育资源现状,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继续实行以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弹性学区为辅的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二)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划分为一个(或两个)学区,学区内中小学实行招生一体化管理。学区内每所学校有各自招生片区,学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向学区内(或其他学区)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开放,并按批次录取。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县教体局和各学校将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大班额治理工作,依据县域内城乡人口流动、适龄儿童少年人口变化趋势,合理划片。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招生及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编班。
(五)坚持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所有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县居民一样,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阶段招生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2015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具有费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方式
家长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招生学校依据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二)初中阶段招生
1.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收具有费县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方式
(1)驻城初中学校招生
我县驻城、乡镇小学毕业生及县外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到驻城初中学校就读的,均须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由县教体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2)乡镇初中学校招生
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学,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直升本乡镇初中。
县外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到乡镇初中学校就读的,须携带户籍、居住证明、经商务工等材料到申请学校报名,由初中学校依据户籍、房产、经商务工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本校学位情况,确定是否接收。
(三)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学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县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县教体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乡镇(街道)小学可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转学工作一网通办,取消纸质转学证。
三、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责任。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县政府—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生家长”、“县教体局—学校—班主任—学生”的“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实施控辍保学台账书面报告制度,深入推进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建档立卡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和经批准的延缓入学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
(三)做好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县教体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的随迁子女,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如出现故意刁难、互相推诿的情况,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及工作台账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逐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做好关爱保护工作。
(四)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省、市文件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招生纪律及要求
(一)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操作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规定有序招生,不准乱发招生简章,不准乱开招生咨询会,不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
(二)各招生学校要严把入学关,严禁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驻城中小学严禁跨片区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16〕3号),造成问题学籍的,将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处分。
(三)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班额,任何学校不得突破规定班额。
(四)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的相关规定组织招生工作,严禁择校,严禁乱收费,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实行免试入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五)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县里将建立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县教体局将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管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六)招生期间,县教体局及招生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政策的解释和说明,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做出答复。
招生举报电话:5682013、5221230
举报邮箱:fxjjkjdjb@126.com
附件:
一、2021年费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2021年费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三、2021年费县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附件二
2021年费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年全县小学招生工作,根据我县生源和教育资源现状,特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具有费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含)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所在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并留存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二、招生方法
我县适龄儿童报名入学须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依据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时间
7月28日至8月6日。7月28日8:30开通报名平台,8月6日18:00关闭报名平台。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校不予接收。
四、报名流程
(一)“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1. “爱山东容沂办”APP登录
手机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后,点击“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平台报名。
2.电脑登录
网址:http://218.56.133.204:8263/lyfxzs/home,用手机实名注册的“爱山东容沂办”APP扫码登录,点击“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电脑网页平台报名。
(二)操作流程
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注册(家长身份证号)→选择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入口(小学)→选择报名类型→填写报名信息→大数据校验→上传证件图片(仅限大数据校验未通过的上传)→提交报名
五、录取办法
依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房产信息审查结果,按下列批次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1.适龄儿童户籍或者监护人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2.适龄儿童为县城户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内的适龄儿童(仅限县城户籍,且祖孙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六、办法说明
(一)户籍及房产信息
适龄儿童户籍和房产信息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1年7月25日)。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二)特殊情况认定
1.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未能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提报户籍簿、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原始票据、半年以上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2.在城区购买房产但尚未建成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暂不安排在驻城学校就读。
3.因棚户区改造等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安置房已交付或有其他房产的,提报户籍簿、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填报安置房或其他房产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安置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的,填报原所属招生区域学校,若租房地址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有空余学位,也可在租房地址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4.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提报户籍簿、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半年以上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5.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6.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户口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父母提交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或房产)可作为确定入学的依据。
(三)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经商、务工人员在城区有自有住房的,其随迁子女根据住所划片入学;经商、务工人员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其子女一律调剂入学。经统筹安排仍无法在县城或周边学校就读的,须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2.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材料
(1)户籍材料: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县外户口的,还需提供孩子的户籍证明。
(2)居住证:县外户口的,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费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时间截止2021年7月25日)。
(3)经商或务工证明:
在县城经商者:父母一方需在县城经商一年以上,持有在费县县城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时间截止2021年7月25日)。
在县城务工者:父母一方在费县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时间截止2021年7月25日)。
3.经商、务工材料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附件:
1.2021年驻城小学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2.2021年乡镇小学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3.2021年费县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4.2021年费县驻城小学招生区划图
附件1
2021年费县驻城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学校 |
招生班数 |
咨询电话 |
费县实验小学 |
10 |
0539-5031800/18254966522 |
费县杏坛学校小学部 |
10 |
0539-5680600/18315785667 |
费县睿文学校小学部 |
12 |
15966765753 |
费县崇文学校小学部 |
10 |
18866980679 |
费县杏园学校小学部 |
6 |
17853926202 |
费县第五中学小学部 |
8 |
15153973169 |
费县第二实验小学 |
8 |
15053901071 |
费县南关小学 |
7 |
0539-5222389 |
费县西关小学 |
8 |
18596231582 |
费县东关小学 |
8 |
0539-7172325 |
费县鲁公小学 |
6 |
15864811835 |
合计 |
93 |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2
2021年费县乡镇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学区 |
招生班数 |
咨询电话 |
费城街道 |
19 |
0539-5326700 |
费城街道许家崖片区 |
4 |
13583940132/13573957178 |
探沂镇 |
31 |
15168978616 |
探沂镇刘庄 |
17 |
15020303930 |
马庄镇 |
13 |
15275787864 |
马庄镇芍药山 |
7 |
18265176558 |
新庄镇 |
14 |
13954973758 |
梁邱镇 |
26 |
13562976888 |
石井镇 |
9 |
13287160530 |
朱田镇 |
16 |
13280559126 |
上冶镇 |
20 |
15563227158 |
大田庄乡 |
8 |
15562967181/18053927735 |
东蒙镇 |
13 |
13953986290 |
薛庄镇 |
29 |
0539-2127330/1350899225555 |
胡阳镇 |
17 |
15165569539 |
合计 |
241 |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3
2021年费县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安排 |
工作任务 |
7月28日-8月6日 |
网上报名: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
8月7日-8月11日 |
报名审核:各学校通过报名平台填报信息及大数据校验结果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
8月12日-8月13日 |
材料提交:大数据校验未通过及需要重新提交材料的将相关材料交至报名学校。 |
8月14日-8月21日 |
报名复审:对重新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 |
8月22日-8月24日 |
结果公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名单公示。 |
8月25日-8月26日 |
家长通过“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获取电子版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
8月27日-8月29日 |
小学一年级招生特殊情况咨询(地点:各小学) |
附件三
2021年费县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年全县初中招生工作,根据我县生源和教育资源现状,特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具有费县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办法
(一)驻城初中招生
1.县内驻城小学毕业生
县内驻城小学毕业生申请到驻城初中学校就读的,须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由县教体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户籍、房产等信息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2.县内乡镇小学毕业生
报名条件:县内乡镇小学毕业生申请到驻城初中学校就读的,须户籍或者监护人房产在驻城初中学校招生片内。
(2)报名流程: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由县教体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户籍、房产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户籍、房产信息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县外小学应届毕业生
报名条件:县外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到驻城初中学校就读的,须户籍或者监护人房产在驻城初中学校招生片内。
报名流程: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由县教体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户籍、房产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户籍、房产信息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二)驻城初中学校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7月28日至8月6日。7月28日8:30开通报名平台,8月6日18:00关闭报名平台。
2. “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1)“爱山东容沂办”APP登录
手机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后,点击“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平台报名。
(2) 电脑登录
网址:http://218.56.133.204:8263/lyfxzs/home,用手机实名注册的“爱山东容沂办”APP扫码登录,点击“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电脑网页平台报名。
(3) 操作流程: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注册(家长身份证号)→选择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入口(初中)→选择报名类型→填写报名信息→大数据校验→上传证件图片(仅限大数据校验未通过的上传)→提交报名
(三)乡镇初中招生
1.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学,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直升本乡镇初中,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2.县外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申请乡镇初中学校就读的,携带户籍、居住证明、经商务工等材料到申请学校现场报名,由初中学校依据户籍、房产、经商务工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本校学位情况,确定是否接收。
(四)体育运动学校招生
体育运动学校2021年计划在全县招生50人,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考试,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名额不再作为本校普通招生计划指标。
三、录取办法
依据报名学生户籍、房产等信息审查结果,按下列批次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一)报名学生户籍或者监护人房产在驻城学校招生片区内的;
(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四、办法说明
(一)户籍及房产信息
报名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1年7月25日)。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二)特殊情况认定
1.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未能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提报户籍簿、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原始票据、半年以上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2.在城区购买房产但尚未建成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暂不安排在驻城学校就读。
3.因棚户区改造等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安置房已交付或有其他房产的,提报户籍簿、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填报安置房或其他房产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安置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的,填报原所属招生区域学校,若租房地址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有空余学位,也可在租房地址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4.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提报户籍簿、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半年以上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5.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6.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户口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父母提交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或房产)可作为确定入学的依据。
(三)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经商、务工人员在城区有自有住房的,其随迁子女根据住所划片入学;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其子女一律调剂入学。经统筹安排仍无法在县城或周边学校就读的,须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2.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材料:
(1)户籍材料: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县外户口的,还需提供孩子的户籍证明。
(2)居住证:县外户口的,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费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时间截止2021年7月25日)。
(3)经商或务工证明:
在县城经商者:父母一方需在县城经商一年以上,持有在费县县城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时间截止2021年7月25日)。
在县城务工者:父母一方在费县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时间截止2021年7月25日)。
3.经商、务工材料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附件:1.2021年驻城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2.2021年乡镇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3.2021年驻城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4.2021年费县驻城初中学校招生区划图
附件1
2021年费县驻城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学校 |
招生班数 |
咨询电话 |
费县二中初中部 |
12 |
15725495506 0539-5056448 |
费县杏坛学校初中部 |
10 |
05395680600 18315785667 |
费县睿文学校初中部 |
8 |
15966765753 |
费县睿文学校初中部南校区 |
3 |
13589661828 |
费县崇文学校初中部 |
10 |
18866980679 |
费县杏园学校初中部 |
8 |
17853926202 |
费县第五中学初中部 |
10 |
15153973169 |
费县体育运动学校 |
1 |
13589661828 |
费县博文学校 |
14 |
15910181651 |
合计 |
76 |
|
附件2
2021年费县乡镇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学校 |
招生班数 |
咨询电话 |
费城街道第二初级中学 |
6 |
13515392778 |
费城梨园实验学校 |
3 |
13573957178 |
费城街道城北中学 |
10 |
15092960800 |
朱田镇初级中学 |
11 |
13589675359 |
上冶镇初级中学 |
20 |
13854935187 |
东蒙镇初级中学 |
12 |
18596231972 |
抗大中学 |
22 |
15054956168 |
胡阳镇初级中学 |
14 |
13869951569 |
探沂镇初级中学 |
30 |
15192968884 |
探沂镇刘庄初级中学 |
16 |
18596231207 |
马庄镇初级中学 |
13 |
18596231307 |
马庄镇芍药山初级中学 |
6 |
18596231221 |
新庄镇初级中学 |
12 |
15064959672 |
石井镇初级中学 |
6 |
13864959629 |
梁邱镇第一初级中学 |
12 |
13573905196 |
梁邱镇第三初级中学 |
6 |
18764917858 |
大田庄乡初级中学 |
5 |
13864960977 |
合计 |
204 |
|
附件3
2021年费县驻城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安排 |
工作任务 |
7月28日-8月6日 |
网上报名:登录“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
8月7日-8月11日 |
报名审核:通过报名平台填报信息及大数据校验结果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
8月13日-8月14日 |
材料提交:大数据校验未通过及需要重新提交材料的将相关材料交至小学毕业学校。 |
8月15日-8月21日 |
报名复审:对重新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 |
8月22日-8月24日 |
结果公示: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名单公示。 |
8月25日-8月26日 |
家长通过“临沂市费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获取电子版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
8月27日-8月29日 |
初中一年级招生特殊情况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