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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费县杏园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 ||||||||||||||||||||||||
2024-05-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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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教育资助对象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或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学生提出申请后,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认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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