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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 ||||||||||||||||||||||||
2023-07-0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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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费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现对2023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收费县籍适龄(2016年8月31至2013年12月31日)且未丧失基本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智力残疾、听力残疾儿童8名。非费县户籍的残疾儿童,需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就读政策要求。 二、招生办法 1、预报名。适龄残疾儿童家长可通过电话或来校预报名,预报名时请准确告知孩子基本信息及身体现状。 2、鉴定评估。适龄残疾儿童由家长陪护,携带孩子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家长在费县的居住证)、残疾证、智商测试报告(近期)、预防接种证明、病史检查材料及体检报告(肝功、尿常规、心电图及心脏彩超、脑电图,入学前提供也可)到费县特殊教育学校参加评估鉴定,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将根据孩子残疾程度、体检情况开展现场评估,出具教育安置意见。 3、教育安置。学校根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给出的教育安置意见,合理进行教育安置,对暂不适合在特校就读的,将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进行教育安置。 三、报名相关事宜 1、预报名时间 8月20日至25日,上午8:10-11:20,下午2:30-5:00。 2、评估鉴定时间 8月30日,上午9:00-11:30。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郭寿芳15953942169,徐斌琪15966760340。 四、其他说明事项 1、费县特殊教育学校实行走读制度,入学初期学生需家长陪读。 2、新生实行试读制度。试读期为4周。试读期间,若发现孩子确实不适应在校学习、生活或不符合继续就学的,学校将建议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3、为确保学生安全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攻击性行为或其他重大疾病(含特异体质)的,家长应提前如实告知学校,以便学校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安全防护。 费县特殊教育学校 2023年7月5日 费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卫国 副组长:左飞雪 成员:郭寿芳、范士勇、李学全、王菲、杨晓丽、徐斌琪、米月、张敏、刘爱春、陈凯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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