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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实验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 ||||||||||||||||||||||||
2024-05-2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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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学校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二、建立校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三、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一)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二)不疲劳驾车。 (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四)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五)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六)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查看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八)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二)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责。 (三)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备,并立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四)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五、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一)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二)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三)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四)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修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六、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一)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二)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三)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七、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一)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二)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主管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三)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四)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八、司机的职责 (一)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二)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排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三)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四)出车前要例行查看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五)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主管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六)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七)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查看,整齐证件才出车。 (八)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九)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十)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十一)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十二)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十三)司机接送学生, 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十四)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十五)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十六)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 (十七)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十八)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十九)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九、驾驶员守则 (一)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二)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三)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四)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五)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六)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七)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勒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八)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指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白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十)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 十、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一)对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二)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主管。 (三)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生。 费县实验小学 2023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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