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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费县第五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 ||||||||||||||||||||||||
2024-05-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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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学生宿舍人、财、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规定:1.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熟悉本楼学生的姓名、房号等情况,确保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学生上课时间概不会客,严禁外人和异性进入宿舍,不准留宿外人。 3.学生宿舍禁止酗酒、划拳、打麻将,禁止骂人、打架。 4.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台灯、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和各种电热器,严禁在宿舍做饭、点蜡烛、挂床帘。 5.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和垃圾道焚烧废弃物。 6.学生宿舍楼要留有紧急安全通道门,门锁钥匙放在护导员室,值班护导员要经常排查安全通道门锁,保证开启方便,畅通无阻。 7.学生宿舍楼每层配备灭火器,钉挂在走廊墙上。护导员要能熟练操作,并经常查看,保持灭火器正常使用。 8.值班护导员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交接手续要完备。 9.保安、护导员要经常在楼内进行巡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发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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