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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措施
费县中医医院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措施
2024-04-1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zyyy/2023-0000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4-16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中医医院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一、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传染病是由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以及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疾病。传染病的流行过程为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对传染病监测、减少或消除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我国法定报告传染病为三类40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甲类传染病为鼠疫和霍乱;乙类传染病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肾综合征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丙类传染病为流行性感冒(含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我院针对不同传染病的流行情况,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组织:成立传染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分管院长任组长,医务科主任、公共卫生科主任、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消化内科主任、呼吸内科主任任成员,全面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各临床科室设疫情管理员,公共卫生科设网络直报员,由公共卫生科负责日常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首诊医生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内线751278,外线5220278)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立即上报分管院长,组织院内专家会诊;若仍不能排除,公共卫生科应2小时内网络直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同时电话报告费县疾控中心(7335710)。若诊断有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常常表现为病因复杂,起病隐匿,病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近几十年来,慢性病已经成为导致中国人群死亡和疾病负担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

我院针对慢性病以及死亡病例报告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首诊医生应按照报告时限及时填写慢病报告卡及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共卫生科负责慢性病及死亡医学证明(推断)报告管理,负责报告管理知识培训。慢病报告对象是具有常住费县户口的脑卒中和冠心病新发和死亡病例。每天对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进行主动监测,对漏报病例及时催报。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我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组织,拟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部门工作职责,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顺利执行。一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四、预防传染病应知应会

1、公民预防“9个基本行为准则”

一是勤洗手,二是科学佩戴口罩,三是注意咳嗽礼仪,四是文明用餐,五是常通风,六是做好清洁消毒,七是保持厕所卫生,八是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九是疫苗接种。

2、新冠疫情结束了,是否就可以不再重视传染病防控?

不可以。首先新冠病毒仍在不断变异,疾病危害仍然存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我国仍处在新冠病毒的一个流行进程中。我们依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对一些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继续加强疫苗接种,继续强化临床救治能力特别是重症救治能力。对于公众自身而言,需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比如,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社交距离等行之有效的预防感染习惯。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全身酸痛等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合理用药。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不带病上学或上班,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等。

3、聚集性疫情的发现和报告途径是什么?

聚集性疫情主要通过常规诊疗活动、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审核分析、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以及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途径发现。聚集性疫情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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