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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2024-05-0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wjj2/2022-00001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07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卫健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为更好的方便病人就医,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增进医患流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病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监督医院各项服务质量、质控标准、服务制度、服务流程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落实。特结合实际制定本院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1、发布的信息内容:动态提供有关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费用和绩效相关信息;每月、每季、每半年和每年定期发布医院及各科室医疗信息等。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管理信息:职能部门工作流程、院部工作动态、医院规划计划、人事任免、药品收费价格、文化建设、医德医风、后勤保障等;(2)医疗信息:医疗重要法规、管理规定、医疗质控活动、医疗工作数据、医护药技学术动态、新业务新技术、特色专科、科研教学等;(3)其它:义诊义检、好人好事、上级视察、病员及社会评价反馈等。

2、信息提供:原则上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及临床各科室的信息员负责提供信息初始资料,由宣传负责人整理。

3、信息员要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拟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得有损医院和他人的利益。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外界或上网发布未经审核批准的医院信息。如造成不良影响,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4、信息管理的流程

(1)收集:由各职能口、各科室负责收集初始资料,整理成文字或图片资料提交宣传负责人。

(2)整理:宣传负责人收到信息资料后,进行综合整理,归类、加工;根据信息类别和信息价值进行处理。

(3)审批:信息作初步整理后,由宣传负责人按审批程序提交院办公室进行审核,再提交分管院领导签署审批意见,特别重要的对外信息发布须经院长亲自审批后执行(审批表另附)。经医院短信平台发布短信通知、喜讯、公告等内部信息,原则上交由院办公室统筹把关,审核后发布;属院务公开方面按公开要求和程序执行。

(4)发布:对可以公开的信息进行不同范围的发布,发布媒体包括医院官方公众号、医院公示栏等。

(5)更新:保证发布信息的及时更新。

5、医院根据需要发布医疗广告时,必须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程序向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提请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进行发布。杜绝虚假医疗信息和医疗广告。

6、成立医院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同医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倡导积极提供信息发布;按规定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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