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服务流程
探沂中心卫生院门诊、急诊服务流程,留观、住院服务流程,双向转诊服务流程
2024-05-1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wjj2/2022-00007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10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卫健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一、门诊服务流程

出示就诊卡(电子健康码) → 问诊,体格检查 → 检查(放射科在一楼最西侧,检验科在二楼,特检科(B超心电图)在二楼东侧)→ 科室开方 → 收款室(大厅西侧)缴费→ 药房(大厅北侧)拿药

二、我院无急诊。

三、留观服务流程:

门诊留观服务流程:

1.根据病情需要,必须门诊观察的病人,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2.有下例病情可选择门诊留观:

(1)暂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2)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

(3)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

(4)其他需要留观者。

3.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按规范下达医嘱,完成病历书写。护士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及时、准确完成护理记录。对危重患者,护士应做到"六掌握":姓名、病情、诊断、治疗及各种检查报告指标和心理状态。

4.留观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由值班医生或护士商定陪伴人员,人数不超过1人。非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逗留。

5.留观病人应遵守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探视人员和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喧哗和吸烟。

6.患者离开观察室,应有医师的医嘱。

7.急性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属留观范畴。

四、住院服务流程:

1、入院服务流程

(一)病人住院须持有本院门诊医师签署的住院卡、有效身份证件、住院押金、医保患者持医保相关证件及生活必需品到到收款室办理入院手续,患者或家属要保存好有关收据。

(二)接诊新入院病人的病房护士将病人带到病床,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三)病人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热情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并签字。同时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四)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五)病人入院后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

2、转科服务流程

(一)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首先向患者及家属详细解释专科原因。取得患者同意后主管医生开出病人转科医嘱。

(二)责任护士根据医嘱与转入科室联系完成本病区应实施的诊疗护理措施及护理文件书写并通知病人家属做好转科准备。

(三)经管护士核对长期、临时医嘱结算病人在本病区所用的药物及治疗费用注销各种诊疗卡、床头卡、治疗卡、给药卡等。

(四)责任护士征求病人对本科室的工作意见并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被服,携带病历、药物护送病人至转入病区。

(五)责任护士与转入科室的护士交接病历及药物,待转入科室接收病历,并安置好病人,双方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后方可离开。

3、出院服务流程

(一)患者出院须由经治医师下出院医嘱,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出院手续。办理出院手续在下发医嘱的当天办理。

(二)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及主管医师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三)病员出院时应交清公物,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并领取出院带药后方能出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患者要认真核对清单发现问题及时与护士联系解决。

(四)责任护士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并协助整理物品。

4、转院服务流程

(一)我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管主治提出分管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与患者及家属解释转院的原因取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并且签字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批准后方可转院。

(二)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患者病情严重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转院第二天再办理结算及出院手续

(三)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稳定后转院。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应由转出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四)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五)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签字说明自动出院责任自负自行联系解决转院事宜按自动出院处理。

五、双向转诊服务流程

(一)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上级(费县人民医院)医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二)主治医师填写电子转诊申请,费县人民医院接收后,转诊病人到上级医院就诊。

(三)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费县人民医院)医院各科室应及时将病人转回乡镇卫生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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