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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费城街道卫生院院内感染应急措施
2024-05-0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wjj2/2023-00005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08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卫健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费县费城街道卫生院院内感染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院内感染工作,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水平,严格落实终末消毒工作,提升全员疫情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结合我院实际,制作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院内感染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出现院内感染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防控策略

(一)内外同防。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感染防控措施,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检测体温,出示健康(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做好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院内感染及时发现并处置。

(二)医患同防。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做好额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三)人物同防。要做好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对医疗机构内的环境、物品、外来物资等,也要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好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措施,加强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四)“三防”融合。“三防”,即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行为管控的“人防”;提升感控技能、优化诊疗流程的“技防”;科学使用消毒灭菌剂、相关设施设备的“器防”。将“三防”理念融入到诊疗活动中,降低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

三、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

四、组织管理

组建院内感处置领导小组,在县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院内感染领导组

组长:高利孝

副组长:尹玉星殷传祥邹娟房胜峰

成员:王艳张晓燕贾瑞昌邵士凤王庆兰赵青云

2.院感防控组

组长:尹玉星

副组长:陈军张晓燕 赵青云

成员:各临床科室及辅助科室全体职工

3、感染诊疗组

组长:尹玉星

副组长:陈军贾瑞昌史云

成员:刘燕李艳张宝友郭秀娟王艳王启栋王光辉杨开荣 陈涛周厚宽王庆英赵英超

周帅 李国珠王宜花赵青云沈金明林静李是香李琳孙振赵瑶

4.核酸检测组

组长:陈军

成员:全院职工抽调

5.流调组

组长:王庆兰

成员:陈军王艳王启栋刘燕李瑶李艳林静

6.消毒组

组长:王忠民

成员:办公室成员、司机班成员及保洁人员。

7.后勤保障组

组长:房胜峰

副组长: 魏凤兰张洪坤

成员:总务科、药剂科、保卫科、财务科、司机班等部门人员。

8.辅助检查组:

组长:孙振

副组长:陈涛卢学香

成员:郭静杨倩倩赵瑶梁艳徐文芝张美惠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院内感染工作。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局对新院内感染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院内感染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做好门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病区人员管控,对新入院患者在门诊经抗原检测后,结果为阴性者安排住院,每日落实“应检尽检”要求,通过采取核酸检测筛查等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不探视、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陪护人员在进入病区前应持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合理确定病床使用比例,病床间距不小于0.8米。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当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开展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院内感染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规定程序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医务科、感控办,经专家会诊评估确定后,再转诊,做好终末消毒,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七)医院出入口、 病房楼出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后方可进入诊区和病区。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八)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九)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一)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仅有发热症状且无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嘱其做好个人防护自行转诊至有条件收治发热病人的医院(县医院、中医院),并在2小时内追踪患者就医情况。

3.有流行病学史且有症状者应及时报告医务部、感控科。由预检分诊人员将患者引导至留观室,做好登记,同时报告县医院,由专车、专人转诊至县医院,及时做好终末消毒。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八、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医务人员发现院内感染时,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疫情防控领导组,即刻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即刻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

1.发院内感染时,立即就地隔离。医务人员按照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的原则,采取飞沫预防+接触预防相结合,在各环节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及消毒隔离工作,各参加会诊医生及其他参加诊疗的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患者检查涉及到的放射等医技科室或其他辅助科室医务人员做好相应防护工作,并对诊疗过程可能暴露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与消毒隔离措施。配合县疫情防控领导组转运阳性病人;

2.划定封控范围,进行人员管控。立即封控院区,发布院内所有人员全员静止指令,暂停院内人员、物资流动(除紧急诊断、治疗外)。1)医院入口由安保部负责封控。2)门诊各诊室由门诊医师负责封控。3)住院病区由各病区科室负责人封控。4)各责任科室负责做好人员管理;

3.门诊部查实触诊情况-预检分诊、接诊医生、核酸检测;保卫科追溯感染者活动轨迹—调阅监控录像,确定感染者近距离接触的人员情况;信息科收集敏感时段就诊人员信息;科室调查相关人员院内行动路径;

4.流调组负责摸清阳性病例、密接者、次密接者近距离接触的医院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名单和个人防护情况;摸清与阳性病例存在时空轨迹重合的人员名单和个人防护情况;掌握院内其他感染风险人员主动报备情况;

5.核酸检测组开展全院人员核酸检测,排查阳性者;

6.辅助检查科组织开展环境、物品表面核酸采样和检;

7.消毒组对潜在污染环境、物品彻底终末消杀;消杀完成后,再次采样、检测,确保消杀后各项指标全部合格。

8.后勤保障组负责做好医院防护用品的物资保障;做好隔离人员的餐饮服务;做好消杀用品的物资保障;做好隔离人员物资保障;

9.解除院区管控,疫情防控组对院感风险进行综合研判,达到标准条件的,报请疾控领导小组批准,适时解除院区管控指令;疫情防控领导组及时将处置情况向区疫情防控小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

附.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及环境消毒

1、手卫生:当医务人员手部没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宜使用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进行洗手。当接触传染病人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污染物后,医务人员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2、医务人员根据级别选择防护用品。

(1)一级防护:适用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与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医务人员;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隔离衣(预检分诊必要时隔离衣),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必要时戴一次性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2)二级防护:适用于医务人员从事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的诊疗活动;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雾型)、医用防护口罩 、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目前我院采取二级防护。

(3)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产生气溶胶操作者,如吸痰、呼吸道采样、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有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体内物质的喷射或飞溅的工作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及时更换。

4.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结束后,及时离开隔离区,并规范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掌握防护用品选择的指征及使用方法,并能正确且熟练地穿脱防护用品,脱去手套、隔离衣等防护用品后立即手卫生。

(四)加强医疗场所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复用物品等的消毒工作。

(1)物体表面的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高频接触卫生表面,如床栏、床边桌、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首选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不耐腐蚀的使用75%的乙醇擦拭消毒(两遍)。遇污染随时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清除污染物,然后常规消毒。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也可排入有消毒装置的污水系统。

(2)地面的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清除污染物后消毒。无明显污染物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每天2次。遇污染随时消毒。

(3)复用物品如诊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按照“特殊病原体”中“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双层密闭运送至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并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病人使用一次性的床单、被套、枕套,均应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按感染性医废处理。

(4)空气消毒:房间、转运车辆或其他密闭场所的空气终末消毒采用开窗通风和紫外线灯消毒,物体表面无明显污染物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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