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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沂中心卫生院招标采购信息 | ||||||||||||||||||||||||||||||||||||||||
2024-05-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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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按照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下称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下称招标、投标法)《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计划 医院应根据各科室临床医疗需要,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 本着经济实用、功能适宜、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原则制定购置计划,杜绝盲目配置和闲置浪费。 (一)、科室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于每年年底前提交下年度购置计 划,填写购置申请表。 二、医院组织的招标采购采取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我院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新闻媒介、信息网络和其他媒介,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发布招标信息,邀请不确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我院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邀请书的方式邀请3个以上具备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直接邀请3个以上(含3个)的供应商,就招标项目进行谈判、协商,以确定中标单位。 (四)询价议价采购:对于临床急需药品、医用耗材及小额设备、物资、基建维修工程等项目,可组织3家以上且备相应资质的企业采取询价、议价等方式采购。 五、2021年至今,我院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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