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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
朱田镇卫生院与上级医疗机构确立双向转诊关系的通知 | ||||||||||||||||||||||||
2024-05-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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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与费县人民医院、费县中医医院、费县妇幼保健院长期建立双向转诊关系。 双向转诊原则: (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2)分级诊治的原则:小病、常见病在基层、社区,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3)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患者,做到方便、快捷。 (4)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至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综合实力强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5)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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