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机构职能- 县政府工作部门
- 事业单位
- 乡镇(街道)
- 垂直单位
- 财政信息
- 旅游
-
行政执法公示
-
双随机一公开
-
养老服务
-
扩大有效投资
-
优化营商环境
-
社会救助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教育专题
-
医疗卫生
-
社会保险
-
稳岗就业
-
食品药品监管
- 脱贫攻坚
-
环境保护
- 公共资源配置
- 国资国企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社会信用体系
- 优化服务
-
应急管理
- 涉农补贴
- 乡村振兴
-
公共文化体育
- 审计公开
- 市场监管
- 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工作机构
-
组织领导
-
业务培训
-
工作推进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健康科普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 ||||||||||||||||||||||||
2024-05-07 作者: 点击数: | ||||||||||||||||||||||||
|
||||||||||||||||||||||||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一、护理人员对住院及门诊就诊患者必须进行一般卫生知识的宣教及健康教育。 二、健康教育方式 1、个体指导: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急救常识、妇幼卫生、婴儿保健、计划生育等知识,在护理患者时,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做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门诊患者可利用候诊时间,住院患者根据作息时间,采取集中讲解、示范、模拟操作相结合及播放电视录像等形式进行。 3、文字宣传:以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健康教育处方、图画、诗歌等形式进行。 三、对患者的卫生宣教要贯穿患者就医的全过程 1、门诊患者在挂号、分诊、诊治等各个环节均应有相应的诊疗环境,就诊流程知识宣传。 2、住院患者教育: (1)入院教育:告知患者住院期间应享有的权利;告知患者分管医师和责任护士,指导患者熟悉病区的生活环境,病床、床头呼叫器及其他常用设施的使用,告知患者医院规章制度,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不得使用自购药品,指导患者掌握标本留取,常规检查要点及用药常识。 (2)住院期间教育:评估患者及家属对健康教育的接受程度,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讲解诊疗活动的一般常识及配合要点,讲解疾病的一般常识、药物指导,介绍住院费用的查询及告知,特殊检查治疗目的、注意事项及检查时配合要点。 (3)术前教育:讲解术前准备的内容及意义、安慰鼓励患者、减少恐惧心理。 (4)术后教育:讲解术后卧位、引流管的保护、减轻疼痛的方法、进食的时间和饮食的种类、活动时间及注意事项、药物的不良反应、功能锻炼。 (5)出院教育:出院后继续用药的方法、饮食活动体息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心理调节方法、复诊时间及重要性。 3、住院患者的宣教要记录在健康教育登记表中,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价,责任护士及患者或家属签名。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