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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须知
费县探沂镇刘庄卫生院门(急)诊就诊过程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 ||||||||||||||||||||||||
2024-05-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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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登 二、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住址、病名(诊断)、初诊或复诊等九个基本项目。 三、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楚。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四、对35周岁以上者免费测量血压,并进行登记。 五、对已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面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六、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疑似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向预防保健科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七、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八,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照《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奖惩。对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特殊病人要详细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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