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机构职能- 县政府工作部门
- 事业单位
- 乡镇(街道)
- 垂直单位
- 财政信息
- 旅游
-
行政执法公示
-
双随机一公开
-
养老服务
-
扩大有效投资
-
优化营商环境
-
社会救助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教育专题
-
医疗卫生
-
社会保险
-
稳岗就业
-
食品药品监管
- 脱贫攻坚
-
环境保护
- 公共资源配置
- 国资国企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社会信用体系
- 优化服务
-
应急管理
- 涉农补贴
- 乡村振兴
-
公共文化体育
- 审计公开
- 市场监管
- 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工作机构
-
组织领导
-
业务培训
-
工作推进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住院须知
费县探沂镇刘庄卫生院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 | ||||||||||||||||||||||||
2024-05-14 作者: 点击数: | ||||||||||||||||||||||||
|
||||||||||||||||||||||||
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 1、住院期间请您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请勿在病区内抽烟、喝酒、大声喧哗,使用空调时请关闭门窗。 2、请不要随便进入治疗室或护士站工作区域,不得私自翻阅病历,私自拿走病历。如有意见和要求,可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责任护士及主管医生提出。 3、请您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有损坏需按原价赔偿。 4、请保持室内整洁、清洁,垃圾请入筐,床头桌上只留一水杯,其余物品请放入橱内。 5、坚决杜绝在病房内使用电器产品,违者罚款。 6、请您保管好您的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7、住院期间患者不得私自离院,特殊情况外出,需向值班医生请假,如私自离院,后果自负。 8、住院期间需留陪人,陪人请自觉遵守陪护制度,做到陪伴病人、保护病人住院期间的安全。 9、请您保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10、出院时,经医生查房同意后,请于当日至护士站办理相关手续。 11、需复印病历者,请于出院14天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来院办理。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