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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措施
费县费城街道城北卫生院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措施
2024-05-1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wjj2/2023-00002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5-10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卫健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为进一步提高本院内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患者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传染病患者的本院内管理,加强工作人员职业防护,确保疑似患者转运环节的无缝衔接,根据医院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本院内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将患者就地隔离, 安置于本院单人单间单卫隔离病室,同时立即通知科主任及护士长,上报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

二、本院内医务人员应第一时间加强个人防护,实施标准预防,与疑似患者保持安全距离,指导疑似患者及其陪人在原有口罩基础上增加一层外科口罩(病情允许情况下)。

三、本院内严禁无关人员出入,立即对本院内其他患者及家属进行保护性隔离,做好健康宣教,指导患者及家属安全有效佩戴外科口罩,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格手卫生,防止感染进一步扩散。

四、设专职医生及专职护士负责疑似患者的诊疗与护理,按照二级防护原则做好个人防护,隔离病室限制人员出入。

五、遵医嘱对疑似患者正确实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及病情观察,标本采集、转送、存储严格按照技术指南执行。

六、用于诊疗疑似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

器具及护理物品专人专用,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严格的清洁和消毒。

七、对疑似患者经过的走廊等周围环境及物体表面等进行彻底清洁与消毒。

八、疑似患者的所有废弃物均按医疗废物处理,使用双层医疗废物袋鹅颈式包装。处置人员和运送人员进入相关区域时按照二级防护原则做好个人防护。

九、对疑似患者和家属积极进行心理干预,提供心理评估、心理支持和心理疏导服务。

十、根据专家会诊意见需转上级医院治疗的患者, 立即上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人员,并联系120急救中心,详细告知患者情况及停车地点,由本院负责疑似患者的专职医生或专职护士陪同,选择距离最短、接触人员最少的路线,转运至120转运车,与120转运车医务人员详细交接,并填写转运登记本,本院转运人员按原路返回,确保转运过程顺畅。

十一、患者转诊后,应立即对病房或患者接触区域进行彻底环境终末清洁与消毒工作,有效阻断病原微生物传播。空气消毒机消毒半小时后保洁人员方可进入,保洁人员按照二级防护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地面、物体表面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至少作用30min,加强通风,过氧化氢喷洒消毒。

十二、做好转运通道及转运车的彻底清洁消毒工作。

十三、按照要求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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