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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
费县探沂镇刘庄卫生院双向转诊服务内容、机构及联系方式 | ||||||||||||||||||||||||
2024-05-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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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向转诊程序: 1、转院条件:急诊病人因病情复杂,限于医院设备、技术条件不能解决的疑难重症、医院不能收容及检查治疗的病员。 2、转院审批:由科主任提出,经医保科、业务院长批准后,办理转院手续。非参保患者经业务院长批准后,办理转院手续。 3、科室对转出的病员要写明转院的原因、目的,并写出病历摘要,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 4、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有导致病情恶化以至死亡可能,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重危病员转院时,科室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并随带病史摘要。转院之前,经治医师要与患者或代理人谈话,说明途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意外,取得患者或者陪同人理解同意后,在医患沟通书上签字。 二、双向转诊服务内容: 构建合理分级诊疗流程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是指当参保(参合)人员住院就医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双向转诊包括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从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三:双向转诊机构: 我院与费县人民医院、费县中医医院、费县妇幼保健医院以及我镇38个乡镇卫生室开展双向转诊服务。 四:双向转诊联系方式: 负责科室医务科,电话:0539-5977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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